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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管理公司管理制度热门12篇(范文推荐)

    来源:网友投稿 发布时间:2023-10-16 09:30:02

    咨询管理公司管理制度第1篇第一款原则第一条设计事务所是知识型的企业,设计事务所是以资本和知识支持、并以知识支持为主的企业。协调资本与知识的关系是搞好设计事务所关键所在,反之往往会导致知识型公司人员流动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咨询管理公司管理制度热门12篇,供大家参考。

    咨询管理公司管理制度热门12篇

    咨询管理公司管理制度 第1篇

    第一款 原则

    第一条

    设计事务所是知识型的企业,设计事务所是以资本和知识支持、并以知识支持为主的企业。协调资本与知识的关系是搞好设计事务所关键所在,反之往往会导致知识型公司人员流动频繁和效益不高。

    第二条

    合伙制是协调资本和知识关系的一种基本手段。在合伙制企业中,资本持有者和知识持有者是一种平等的合作关系,而不是雇佣和被雇佣的关系。因此,公司的收益应该在扣除成本以后,由资本和知识共同参与剩余分割。

    第三条

    鉴于本办法试行期间的实际情况,公司采取出资者按资本的社会平均收益水平分配剩余,其他均归出知者的剩余分配办法。

    第二款 利益处分

    第四条

    合伙人的收益是在扣除了直接成本、间接成本、投资成本和其他成以后的所得。

    第五条

    直接成本指:合伙人承担自身和团队人员的工资、奖励、福利和经营活动中的所有费用。

    第六条

    间接成本指:合伙人分担房租、设施使用和水电、电话、综合部门人员的部分费用。

    第七条

    投资成本指:合伙人向出资者支付的投资费用。

    第八条

    其他成本指:各种应交纳的税费。

    第九条

    合伙人对团队成员的工资、奖励和福利必须有一个合法、合理的分配方案,并确定最低收益保障线。如果当月收益不足以支付成员支出和成本费用,合伙人可以以个人的名义向公司提出借款,用以上述支付,借款必须还本付息。如果当月的收入超出了必要的支出,合伙人应当按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资本公积。资本公积的所有权归合伙人,用于以丰补欠。任何人包括公司无权使用和支配。

    第十条

    属于合伙人管理团队成员的人事关系由合伙人负责,其人事关系性质同公司是一种委托管理关系。其人事关系原则上同合伙人一起进退,相关约定在用工合约中另行明确。

    第十一条

    合伙人参与公司的剩余分割是企业内部分配方式的变革尝试,合伙人不承担公司法人在企业经营方面的损益责任。

    第三款 公司与合伙人

    第十二条

    设计事务所是法人,是设计事务所民事行为的责任主体。合伙人的行为在设计事务所相关法律和规定的框架下进行,并向公司和公司的代表负责。

    第十三条

    设计事务所确定的合伙制是一种机制改革的尝试,并不改变设计事务所的实质。设计事务所与合伙人之间确定的合作关系受双方签订的正式契约的调整。

    第十四条

    合伙人在享受合伙权力的同时,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合伙人的权力指:合伙人按契约规定享受的在人事、分配和经营业务等方面权力;

    合伙人的责任指:合伙人既要维护自身利益,同时也必须维护团队成员和公司的合法权益;必须按照规定向公司报批业务发展方向和具体内容;经公司批准,然后代表公司签订业务合约并认真实施;按规定扣除成本、交纳费用后合理分配剩余;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包括员工接受培训和分享资源的权力;接受公司的协调,特别是在合伙人包括合伙入团队同其他合伙人和合伙人团队之间、合伙人和合伙人团队同支持部门之间发生冲突时。

    第十五条

    一旦合伙人和合伙人团队同公司利益之间发生利益冲突,只接受双方契约的调整,不接受公司外部和其他形式的调整;而双方的契约在试行期间,可以以每三个月为一个时间单位,以便有足够的时间和空间进行协商和调整。

    第四款 合伙人资格的取得和取消

    第十六条

    合伙人在向设计事务所提交合伙的书面报告,经设计事务所审查通过并经过三个月的实践后方能确认。设计事务所保留对合伙人资格经常性的考察。合伙人违反规则,设计事务所有权依据事实对其进行教育、批评、处分直至取消合伙人的合伙资格;合伙人如主动提出取消合伙关系,应提前一个月向设计事务所递交书面报告,经批准后,做好各项移交工作(包括妥善处理好属于合伙人管理团队的成员关系然后离开。

    第十七条

    设计事务所鼓励合伙人在条件成熟以后离开公司自己创业或到新的公司担任各种职务。公司将尽可能地提供帮助并保证不设置任何障碍。

    第五款 试行与修改

    第十八条

    本办法经协调小组讨论通过并经设计事务所全体员工协商后试行,试行时间为三个月,期满后修改,以此类推。试行期暂定为两年。

    合伙人享有哪些权利?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和《民法通则》第二章第五节有关个人合伙的规定,个人合伙一经依法成立,即受到国家法律保护,在个人合伙中,各合伙人必须按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各合伙人的主要权利有:

    1、合伙人投入的财产和经营积累的财产,由合伙人统一管理和使用。如:合伙人提供的厂房、机械设备等,各合伙人在共同经营、共同劳动中有使用的权利;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非经全体合伙人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转让、抽出、处分共同所有的财产。

    2、个人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合伙人有执行和监督的权利。

    3、根据合伙经营的需要,合伙人有权推举负责人,负责合伙经营的主要工作。

    4、合伙人对于合伙经营所取得的收益,享有按约定分享的权利。

    5、合伙人对于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承担数额的,有向其他合伙人追偿的权利。

    咨询管理公司管理制度 第2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四川__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__发展”、“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了《四川__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蓝色共享”员工事业合伙人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 为了充分地激励公司房地产项目运营团队的积极性,激发公司管理层员工的主人翁意识和企业家精神,进一步提升获取项目的质量和项目运营效率,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将项目经营结果和跟投合伙员工的个人收益直接挂钩,不设本金保障及收益保证机制,践行公司“一起创造,勇于担当,共同分享”的核心发展理念。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股东大会负责本办法的批准和变更。

    第五条 公司“共享”领导小组会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制定相应的执行细则并报董事长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六条 “共享”领导小组下设日常管理机构,负责解决本办法实施落地的难点技术问题及日常执行中的相关工作。

    第三章 跟投合伙项目

    第七条 跟投合伙项目为__年2月27日后首次开盘销售的项目。

    第八条 如出现因政策、环境、合作或其他事项导致在本办法规定的跟投合伙项目公司范围内的个别项目不适合跟投的情况,经公司“共享”领导小组会议审核并报公司董事长批准后,可不实施本办法。

    第四章 跟投合伙人

    第九条 跟投合伙员工分为强制合伙人和自愿合伙人。

    第十条 强制合伙人范围(一)总部一级职能部门中心总经理级及以上人员;
    (二)区域公司及城市公司经营班子人员、其他关键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营 销负责人、工程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成本负责人、财务资金负责人、项目负责 人等);
    (三)其他由“共享”领导小组会议确认的需要强制合伙的员工。

    第十一条 自愿合伙人范围(一)总部正式员工可自愿参与项目跟投合伙;
    (二)区域公司、城市公司及与项目经营直接相关的正式员工,可自愿参与 项目跟投合伙。

    第十二条 区域合伙平台持有的项目公司股权比例限额内,首先满足强制合 伙人的投资;
    满足强制合伙人的跟投后如有剩余股权比例的,方可由自愿合伙人 进行跟投。

    第十三条 “共享”领导小组会议批准各项目的具体投资方案(包括强制合 伙人及自愿合伙人、跟投合伙额度等)。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长不参与项目跟投合伙。

    第十五条 跟投合伙资金由项目合伙人自行筹集。公司不向其提供任何借款 或担保。

    第五章 投资架构与额度

    第十六条 跟投合伙员工通过有限合伙企业进行投资。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通过一个有限合伙企业投资公司全部的跟投合伙项目;
    其他总部员工通过一个有限合伙企业投资公司全部的跟投合伙项目;
    区域公司跟投合伙员工通过区域设立的一个有限合伙企业投资其区域范围内的全部跟投合伙项目。

    第十七条 计算合伙平台在跟投项目公司的股权占比时,以项目现金流(含融 资)归正周期内,股东自有资金平均投资额作为项目公司的总股本金额核算股权 占比。

    第十八条 总部合伙平台和区域合伙平台合计持有的项目公司股权比例合计 不超过15%;
    每个跟投合伙项目中的单个跟投合伙员工持有的项目公司股权比例 原则上不超过%,如需超过的须经过“共享”领导小组会议特别批准。

    第十九条 总部合伙平台和区域合伙平台按照本办法投入资金后,不再承担追加投资的责任。合伙平台以其实际投入资金的额度为限,承担项目公司经营风险和亏损风险。

    第二十条 总部及区域合伙平台按照股权比例投资合伙项目。项目公司的股本金以及合伙平台对项目公司的股权比例等具体事项,在“共享”领导小组会议制定的实施细则中规定。

    第二十一条 总部及区域的合伙平台资金闲置时,可将闲置资金借给__地产集团,借款利息不超过公司同期平均借款利率成本。

    第二十二条 总部及区域的合伙平台公司不能是项目公司的大股东,不参与项目公司管理、不向项目公司派驻董事及管理人员、不影响项目公司的对外合作、放弃项目公司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第六章 出资管理及资金安排

    第二十三条 强制合伙人和自愿合伙人资金的到位时间原则上在项目确权后3个月内完成。

    第二十四条 部分特殊项目(如在本办法通过之前已获取的项目或由于土地出让的特殊安排等不适应本章的项目)的合伙平台投资资金到位时间由“共享”领导小组会议决定。

    第二十五条 项目公司因开发经营所需资金不足部分,可由各股东提供股东借款,也可对外融资。项目公司对外融资的,各股东按工商注册持股比例提供担保。

    第二十六条 项目公司若有闲置资金,在保证项目后续开发中现金流持续为正,并充分考虑项目经营风险及项目合作方(若有)同意后,并经__地产集团财务管理中心批准,各股东可根据股权比例调用部分闲置资金。

    第七章 分配管理

    第二十七条 项目公司在累计净现金流量为正数,并保证项目运营所需资金、充分考虑项目经营风险后(外部合作项目需要经合作方同意),经“共享”领导小组会议批准,项目公司向各股东(含合伙平台)归还债权资金。

    第二十八条 项目分期开发的,已结算完毕的批次可进行利润分配。项目公司累计净现金流量为正数,并保证项目运营所需资金、充分考虑项目经营风险后,如项目公司产生利润并符合项目公司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经项目公司股东会通过,项目公司可向各股东(含合伙平台)分配利润。项目清算时,合伙平台按照 第十七条规定的股权占比享受分红或承担亏损。

    第八章 退出管理

    第二十九条 有限合伙企业退出启动时点:跟投合伙项目公司全部地上可售面积的销售率(已售地上面积/全部可售地上面积)达到90%时,或按照《四川__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决定将项目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时,为有限合伙企业退出启动时点。

    第三十条 退出启动时点发生后,总部合伙投资平台或区域合伙投资平台可 将其所持项目公司股权转让给公司,退出跟投的项目公司。

    第三十一条 合伙平台退出跟投合伙项目时,未售部分可选择独立评估机构按照市场公允价值确定未售物业价值,具体评估方法在执行细则中明确,最终报“共享”领导小组确定。

    第三十二条 “共享”领导小组会议有权决定推迟退出启动时点,原则上推迟时间最多不超过6个月;
    特殊情况需要延长退出时间的,由“共享”领导小组会议确定。

    第三十三条 有限合伙企业持有项目公司股权的收购事项、收购价格等由“共享”领导小组会议批准确定。

    第九章 离职及调动

    第三十四条 员工与公司终止劳动关系,必须退出其参与的合伙投资平台投资,退出时按照其投入资金占项目股东总投入的比例享受利润和承担亏损,退出股权的收购事项、收购价格等在执行细则中确定,最终由“共享”领导小组会议批准确定。

    第三十五条 调动人员参与到岗后所在合伙平台投资的,可以选择保留或退出其在调动前合伙投资平台的份额。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由公司董事会负责 解释。 

    咨询管理公司管理制度 第3篇

    一、文印人员按公司规定按时打印公司相关文件。

    二、公司禁止私自打印个人资料以及一切与公司无关的资料。如有违反,依据情节轻重给予罚款处理。

    三、文印人员应爱护各种设备,节约用纸,降低消耗、费用。各种设备应按规范要求操作、保养,发现故障,应及时报请维修,以免影响工作。

    电脑管理规定

    一、办公室人员遵守公司的保密规定,输入电脑的信息属公司机密,未经批准不准向任何人提供、泄露。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二、办公室人员必须按照要求和规定采集、输入、输出信息,为领导和有关部门决策提供信息资料。(采集、输入信息以及时、准确、全面为原则。)

    三、信息载体必须安全存放、保管,防止丢失或失效。任何人不得将信息载体带出公司。

    四、办公室人员应爱护各种设备,降低消耗、费用。对各种设备应按规范要求操作、保养。发现故障,应及时报请维修,以免影响工作。

    五、严禁工作期间上网聊天、看电影、玩游戏等做各种与工作无关事。

    六、设备应由专业人员操作、使用。禁止非专业人员操作、使用,否则,造成设备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办公用品领用规定

    一、公司各部门所需的办公用品,由办公室的采购部统一购置,各部门按实际需要领用,领用时需在办公室登记。

    二、各部门专用的表格,由各部门制定格式。

    三、办公室用品用能用于办公,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

    四、所有员工对办公用品必须爱护,勤俭节约,杜绝浪费,禁止贪污,努力降低消耗、费用。

    五、购置日常办公用品或报销正常办公费用,由办公室主任审批,购置大宗、高级办公用品,必须按财务管理规定报总经理批准后始得购置。

    电话使用规定

    一、公司电话为办公配备,原则上只得用于办公。

    二、禁止员工为私事打电话。

    三、联系业务时应尽量控制通话时间,降低费用。

    办公室卫生管理制度

    为创造一个舒适、优美、整洁的工作环境,树立公司的良好形象,制定本制度。

    一、卫生管理的范围为公司该部门办公室、门窗等办公场所及其设施的卫生。

    二、卫生清理的标准是:门窗(玻璃、窗台、窗棂)上无浮尘;地面无污物、污水、浮土;四周墙壁及其附属物、装饰品无蜘蛛网、浮尘;照明灯等无浮尘;书橱、镜子上无浮尘、污迹,书橱、档案橱内各类书籍资料排列整齐,无灰尘,橱顶无乱堆乱放现象;办公桌上无浮尘,物品摆放整齐,水具无茶锈、水垢;桌椅摆放端正,各类座套干净整洁;微机、打印机等设备保养良好,无灰尘、浮土。

    财务部

    要坚定不移地执行国家制定颁发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要坚决实行“一支笔”签字的原则,未经领导签字,财务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挪用公款,借给他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办事,做到账目清晰、规范,同时做好产品出库结算及挂账业务,杜绝因管理不善造成资金流失。

    为了更加完善财务管理制度,现金收支与记账分别设专人负责,报税与现金支取转账等银行业务,必须由两人以上共同完成,对外账目及内部账目等财务报表,资金的流动,每月不得少于一次向总经理汇报。(特殊情况及时沟通)

    员工的聘(雇)用管理

    一、新进人员经公司录用开始上班日起,前三个月为试用考核期,经试用合格者将转正,签订劳动合同,享有公司的一切待遇。试用期薪资为转正薪资的90%。

    二、考核期间业绩表现优良者,经主管核报后,可申请提前转正,但试用期不得低于两个月;若考核成绩太差,且无改进之意者,可予直接解聘。

    三、须办手续

    第一项:填写员工资料卡。

    第二项:缴交履历表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一寸近照一张(电子版一份)。

    第三项:转正人员需报各部门主管,并上人事部登记确认。

    四、新进人员自上班日起七天内为新人培训期,若无故离职者,不得向公司申请任何薪资及费用。

    五、新人在考核试用期三个月内,以个人考核表现,通过后再予调整薪资。

    员工的离职管理

    一、离职者:

    1、自动离职者,正式员工需提前一个月提交离职申请,非正式员工需提前15天提交,批准后做好交接工作,否则压的工资不予发放,以弥补公司的损失。正常离职者所压的工资按程序下月发放。

    2、非自动离职者,即被辞退者,正式员工公司提前一个月通知,离职前必须做好交接工作,否则压的一个月工资不予发放,以弥补公司损失。非正式员工,试用期未过者,根据表现,不佳者即时辞退,交接完工作后所压工资下月结清。

    二、员工在自动离职或请辞期间内,因职务交接不清,或手续不全而导致公司资金及财物上有所损失,须负赔偿责任,公司将依法解决。

    三、已请辞员工在待退期间,若在公司表现恶劣,或影响公司其他人员或公然破坏公司制度者,可予以直接开除。

    考勤制度

    一、总则

    本考勤制度为确保公司进行有秩序的经营管理而制定。

    二、出勤制度

    1、工作时间:

    早上:______—_____;下午:______—______。

    2、签到:公司全体员工采取签到考勤。

    3、外出:员工外出办事30分钟以上者必须在“外出登记表”上登记,未登记的视为旷工一天处理。严禁代登记,如若发现,双方均按旷工违纪处理。

    三、请假制度

    1、请假一天以下需向上级由车间主任申请批准,并填写假条,每月25号由主任或经理交给人事部办公室,进行考勤核对。

    2、请假一天以上需提交经理批准,并说明理由、期限,提交公司经理批准,所有假条于月末25号报办公室存档,请假在得到批准并办理手续后生效,口头请假未办理手续者,每次罚款20元,情节严重者导致公司损失给予50元罚款处理。

    3、员工请假工资按:个人当月底薪÷30天,计件工资由各车间主任按内部方案自行调整。

    4、员工如果未能如期结束假期按时上班,需提前向公司经理请求续假,经批准方可继续休假,上班后需立即补办请假手续并交由办公室存档,员工超假并且未履行续假手续的按“日工资额度×2倍”,从当月底薪工资中扣除。

    5、旺季每月请假不可超过3次或累计不能超过3天(病假、婚嫁、丧假除外),否则每天给予“日工资额度×3倍”的罚款从当月底薪中扣除。员工除直系亲属的丧事及重大疾病以外不得先休假后请假,否则不影响生产的给予20元/次罚款,影响生产的给予50元/次罚款,上班后需立即到办公室补办请假手续。

    6、员工无故旷工给予50元/次罚款,并每天给予“日工资额度×3倍”的罚款从当月底薪中扣除。

    三、奖惩

    1、迟到早退者,30分钟内每次扣10元,30分钟以上按半天扣除。

    2、当月无迟到、早退、请假人员,每月奖励满勤100元。

    3、每日加班每3小时按半天薪酬结算。其余按小时计算,计算方法:不满半小时不计加班,超出半小时一律按整点计算;日加班按日薪+额外时薪计算,计算方法同上。

    四、对考勤的记录办法由公司每月按本规定,结合系统考勤记录、部门的记录、每日考勤签到∕签退记录、每日外出登记记录等来进行制月度考勤表,并报财务处理。

    咨询管理公司管理制度 第4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浙江省有限责任公司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并受国家法律法规的保护。

    第三条公司在台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

    第四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为:餐饮管理,咨询,服务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为准。公司应当在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活动。

    第五条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可以对外投资,设立分公司和办事机构。

    第六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10年,自公司核准登记注册之日起计算。或以工商行政部门核准期限为准,如需展期,可以向登记机关申请.

    第二章股东

    第七条公司股东共1个(允许公司在营业后,以合作,转让方式增加股东)

    股东姓名或名称:

    住址:

    身份证:联系电话:

    第八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有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董事、监事的权利;

    (二)根据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要求召开股东会;

    (三)对公司的经营活动和日常管理进行监督;

    (四)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和质询;

    (五)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有优先认缴权;

    (六)公司清盘解散后,按出资比例分享剩余资产;

    (七)公司侵害其合法利益时,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要求,纠正该行为,造成经济损失的,可要求予以赔偿。

    第九条股东履行下列义务:

    (一)按规定缴纳所认出资;

    (二)以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

    (三)公司经核准登记注册后,不得抽回出资;

    遵守公司章程,保守公司秘密;

    (四).股东承诺:

    1.诚实信用.永远不欺骗客户,公司及同事!

    2.团结协作.永远不做不利于团结的事,不说不利于团结的话

    3.不谋私利或利字当头,永远不做损害他人或集体利益的事!

    4.谋求事业发展,永不言放弃。

    5.提高个人道德修养,人品永远第一!

    6.承诺每年捐献慈善事业不少于工资总额的2-5%。

    第十条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登记日期;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名称,缴纳的出资;

    (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出资证明书应当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并由公司盖章。

    第十一条公司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名称;

    (二)股东的住所;

    (三)股东的出资额、出资比例;

    (四)出资证明书编号。

    第三章注册资本

    第十二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一百万元。为发起股东一人独资.

    第十三条股东可以依法转让其出资。

    第四章股东会

    第十四条公司设股东会,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五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十)对股东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一)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组织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二)制定和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六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变更公司形式以及修改公司章程,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

    第十七条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年会。年会为定期会议,在每年的十二月召开。公司发生重大问题,经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八条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主持。

    第十九条召开股东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以书面方式或其它方式通知全体股东。股东因故不能出席时,可委托代理人参加。

    一般情况下,经全体股东人数半数(含半数)以上,并且代表二分之一表决权的股东同意,股东会决议有效。

    修改公司章程,必须经过全体股东人数半数(含半数)以上,并且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股东会决议方为有效。

    第二十条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五章董事会(或:执行董事)

    第二十一条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成员共人,(注:3-13人)其中:董事长一人。(公司暂不设董事会,以后增加股东后另定)

    第二十二条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或:由股东会任命产生)任期年。

    第二十三条董事由股东根据出资比例提名候选人,经股东会选举产生。

    第二十四条董事任期年(注: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二十五条董事会(或: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

    订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定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方案;

    (七)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组织形式、解散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根据经理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其他部门负责人等,决定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定。

    第二十六条召开董事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前以书面方式通知全体董事。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副董事长或者其他董事召集和主持。三分之一以上董事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到会的董事应当超过全体董事人数的三分之二,并且是在全体董事人数过半数同意的前提下,董事会的决议方为有效。

    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六章经营管理机构

    第二十七条公司设立经营管理机构,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人,并根据公司情况设若干管理部门。

    公司经营管理机构经理由董事会(或:执行董事)聘任或解聘,任期3年(注:由公司自行决定)。经理对董事会(或:执行董事)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会或者董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或: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公司章程和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八条董事、经理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

    董事、经理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第二十九条董事、经理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本公司同类的业务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从事上述业务或者活动的,所有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董事、经理除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股东会同意外,不得同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条董事和经理的任职资格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

    经理及高级管理人员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行为的,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可以随时解聘。

    第七章监事会(或:监事)

    第三十一条公司设监事会,监事成员名(注:不得少于3人),监事会应在其组成人员中推选一名召集人。(或: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名〈注:1-2名〉),监事由股东会委任,任期三年。监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董事、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3、当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第八章财务、会计

    第三十二条公司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纳税。

    第三十三条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中国注册会计师审查验证。

    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包括下列财务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

    (一)资产负债表;

    (二)损益表;

    (三)财务状况变动表;

    (四)财务情况说明书;

    (五)利润分配表。

    第三十四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并提取利润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益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超过了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后,可不再提取。

    公司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上一年度公司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在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益金后所剩利润,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

    第三十五条公司法定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

    第三十六条公司提取的法定公益金用于本公司职工的集体福利。

    第三十七条公司除法定的会计帐册外,不得另立会计帐册。

    第三十八条对公司资产,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

    第九章解散和清算

    第三十九条公司的合并或者分立,应当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四十条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诸种解散事由出现时,可以解散。

    第四十一条公司正常(非强制性)解散,由股东会确定清算组,并在股东会确认后十五日内成立。

    第四十二条清算组成立后,公司停止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第四十三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四十四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清算组应当对公司债权人的债权进行登记。

    第四十五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确认。

    第四十六条财产清偿顺序如下:1、支付清算费用;2、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3、缴纳所欠税款;4、清偿公司债务。

    公司财产按前款规定清偿后的剩余财产,按照出资比例分配给股东。

    第四十七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主管机关确认。并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公司注销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四十八条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不得利

    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有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章附则

    第四十九条本章程中涉及登记事项的变更及其它重要条款变动应当修改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的修改程序,应当符合公司法及其本章程的规定。

    修改公司章程,只对所修改条款作出修正案。

    第五十条股东会通过的章程修正案,应当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第五十一条本章程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第五十二条公司股东会通过的有关公司章程的补充决议,均为本章程的组成部分,应当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第五十三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公司股东会,本章程于公司核准登记注册后生效。

    咨询管理公司管理制度 第5篇

    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财务制度,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财会人员应严格遵守财经纪律,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以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壮大公司经济实力为宗旨,制止铺张浪费,降低消耗,增加积累,把财务工作做好。

    第二条 财会人员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责,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公司各项经济活动。

    第三条 记帐、算帐、报帐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按期报帐。

    第四条 财会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违反财经纪律和公司财务制度的款项,应拒绝支付、并及时上报分管领导、总经理。

    第五条 建立稳定的"财会人员队伍。财会人员调动或因故辞职,应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未办完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不得中断会计工作。

    第六条 一切现金往来,须凭据收付。

    第七条 正常的办公费用开支报销,必须用正式发票,印章齐全,经办人签名,经分管领导、总经理、董事长签字后方能报销付款。

    第八条 严禁将公款存入私人帐户,违者将视情节轻重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第九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咨询管理公司管理制度 第6篇

    1.为加强公司劳动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2.日常考勤规定

    2.1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至6时。(如果周末加班,那么就是上午九时30分至12时,下午2时至5时30分。)

    2.2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勤。

    迟到:超过规定上班时间未到岗位为迟到。

    早退:未到规定下班时间离开工作岗位为早退。

    2.3员工日常考勤实行打卡制。

    2.3.1公司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所有出勤员工每天(包括加班)须保证至少两个考勤记录;

    2.3.2员工上下班需打卡,违反此规定者,给予双方各书面警告一次并处以100元罚款;

    2.3.3员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时打卡,应最晚于下一工作日内填写《未按时打卡说明书》,注明因公外出时间及原因,由授权领导签字,报公司考勤员留存;

    2.3.4公司考勤员:人事专干、文员;

    2.3.5迟到早退的处罚:

    考虑公司办公地点比较偏远,目前公交车不太方便,员工在上班途中因不可抗拒原因(如电梯故障、交通堵塞等)而延迟到岗十五分钟以内,不处罚,但必须对考勤员说明迟到原因,但每月累计5次以上(含)9:00以后到岗的,给予口头指导一次;每月累计10次以上(含)9:00以后到岗的,给予书面警告一次;单次迟到超过15分钟不足1小时或早退一次按以下标准扣罚。

    总经理级:200元/次

    部门经理级:150元/次

    部门主管级:100元/次

    部门专员级:50元/次

    部门文员级:40元/次

    员工级:30元/次

    2.4所有人员上班须先到公司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需经部门主管批准,不办理批准手续者,按迟到或旷工论处。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部门主管说明外出理由,得到批准后,方可外出,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上班时间未办请假手续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扣除当天工资的70%,并给予警告一次。

    2.5缺勤:下列情形按旷工处理:

    2.5.1不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不上班者。

    2.5.2请假期限已满,未续假或续假未获批准而逾期不归者。

    2.5.3不服从调动和工作分配,未按时到工作岗位报到者。

    2.5.4超过1小时未到(或离开)岗位,且无充分理由办理补假手续者。

    2.5.5请假原因不属实者。

    2.5.6旷工的处罚:按照月薪资标准÷28÷8×旷工时数×300%扣罚。年累计旷工达五天及其以上或连续旷工五天以上,解除劳动合同。

    3.员工请假的规定

    员工因各种原因需要离开工作岗位时,应办理请假手续,员工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达一小时以上者,按旷工处理。

    3.1员工因事、病、婚、丧、生育以及其他特殊原因需要离开工作岗位者,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并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3.2因突发事件或急病来不及事先请假的,可用电话、书信或带口信等方式及时向部门主管报告,部门主管应向公司领导报告,并应于返回工作岗位的当天补办请假手续。

    3.3请假报批程序:

    3.3.1请假二天以内(含二天),填制请假单,说明请假事由报部门主管签字批准;

    3.3.2请假二天以上者,须经公司领导签字批准。

    4.1事假

    4.1.1事假须提前一天办妥请假手续,部门主管凭本人在请假单上说明的详细事由准假,如请假理由不充分或足以妨碍公司业务者,公司有权不准假或缩短、暂缓准假。

    4.1.2公司员工事假天数原则上年累计不得超过15天,月累计不得超过3天。

    4.1.3公司员工因特殊原因需超出上述假期时限的,须经总经理签字批准,否则按旷工论处。

    4.1.4员工请事假期间按事假时间扣除薪资。

    4.2病假

    4.2.1员工因病必须治疗及休养时,凭市级以上医院诊断书办理请假手续,一天以内的病休可以免附诊断证明;

    4.2.2员工连续病休超过三天,但不超过三个月时,按本人日工资的70%计发病假工资,福利照发,奖金按实际休假天数扣除。

    4.2.4病休连续三个月以上为长期病休,长期病休须凭医院住院证明或医师病假建议请假,并须经总经理签字批准。

    4.2.5长期病休人员按政府规定的最低生活标准,发给基本生活费。

    4.3年假

    4.3.1公司员工自入职之日起,工作满一年后具备享受年假的资格,年假期间薪资照发。年假遇节假及公休顺延。

    4.3.2年假标准:员工自入职之日起工作满一年享受5天年假,1-10年可享受5天年假,10(含)-20年可享受10天年假,20(含)年以上可享受15天年假。

    4.3.3每年元月一日为核定基准日,核定下年度年假天数。在当年度3月31日前(含)入职的员工下一年度可有4天年假;4月1日至9月30日入职的员工下一年度可有2天年假,10月1日后(含)入职的员工下一年度无年假。

    4.4公伤假

    4.4.1员工因执行公务受伤需休息时,须持省级医院的休息证明,经公司领导同意,办理请假手续,才能休假。否则,病休一律无效;

    4.4.2公伤假待遇,参照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4.5婚假

    4.5.1员工请婚假必须凭本人的结婚证明办理请假手续,进入公司前已领取结婚证的员工不可申请婚假,婚假需在结婚证书登记之日起12个月内申请;

    4.5.2员工婚假为七天,遇节假日顺延,超过时间按事假处理;

    4.5.3员工请婚假需连续一次申请完;

    4.5.4婚假期间不扣除薪资。

    4.6产假

    4.6.1员工本人分娩凭医院证明,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准假。

    4.6.2员工配偶分娩凭医院证明,准假3天;

    4.6.3妊娠三个月以上的流产或死产,凭医院证明,按国家有关规定准假;

    4.6.4产假在规定时间内不扣除薪资。

    4.7丧假

    4.7.1员工直系亲属丧亡包括:父母(养、继)、祖父母、外祖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可以休假三天。

    4.7.2员工旁系亲属丧亡经公司领导同意,可以休假一天。

    4.7.3员工丧假在规定时间内,不扣除薪资。

    4.7.4丧假需凭相关死亡证明。

    5.加班的规定:

    5.1加班申请——由公司安排加班的,需由拟加班部门经理(主管)提前填写《加班申请表》,交人力资源部经理签字确认后,方可安排加班,加班申请表须交考勤员汇总;

    5.2加班时数——原则上每月每人加班不允许超过16小时。

    5.3申请调休——对于加班的员工,可以视情况安排员工调休。(调休限三个月内有效,倒休申请单上需注明冲抵加班日期)

    5.4加班工资:

    凡员工加班不能安排调休的,可以按以下标准核发加班工资:

    5.4.1员工正常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两小时以内不计加班,延长工作时间两小时以上的,加班工资=实际加班时数小时工资150%;员工小时工资=基本工资/20.92/8。

    5.4.2周六、日和节假日的加班工资按以下标准计发:

    周六、日加班工资=基本工资/20.92200%

    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基本工资/20.92300%

    5.4.3加班工资月核发天数:全月累计不得超过2天,并需以“加班申请单”和考勤卡为依据,没有打考勤卡,一律不得计为加班。

    咨询管理公司管理制度 第7篇

    专利合伙人制度介绍

    专利合伙人的内涵

    __年,达闼科技在成立之初就创立这项名为“专利合伙人”的机制。企业与研发人员的关系由于单纯的雇佣关系转化成为合伙与合伙的关系,合伙人机制也重构了发明人与企业、人才与激励回报、人才与专利资产、发明人与企业和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充分重视了知识型人才的创新意愿和回报体系,在企业内部形成了一个健康创新价值交换体系。具体来说,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奖励机制:

    职务发明奖励机制。

    职务发明奖励分为两个部分,首先是专利申请奖,专利申请获得受理通知书后,奖励以上职务发明奖金的 40%;取得专利授权证书后,奖励余下的 60%。

    高质量专利奖励机制。

    专利需要“量质并重”,“以质量牵引数量”。专利合伙人计划规定了:专利如果写入国际、国家标准中且在实施标准时为必须使用的专利(SEP,standards-essential patent)或者根据公司《专利管理办法》被认定为其他类型的高价值专利的,按一定金额进行追加奖励,奖励金的50%奖给此专利发明人,其余50%奖给价值提升人员。

    专利运用奖励机制

    参照按照商业实践以及企业所处的实际经营现状,专利合伙人计划规定:首先,属于对专利侵权企业进行维权产生的经济收入,将此赔偿额的 10%作为奖励金对相关人员进行奖励。其中:奖励金的 50%奖给此专利发明人,奖励金的 50%给予维权的相关人员进行奖励;其次,通过转让产生的经济收入,将此经济收入的 10%作为奖励金对相关人员进行奖励。其中:奖励金的 50%奖给此专利发明人,奖励金的 50%给予相关人员进行奖励。

    简言之,专利合伙人的核心是:第一、明确提出来高价值专利导向和运营导向的激励;第二、明确奖励范围不单是发明人,还包含利益相关者;第三、明确企业和员工的利益分成比例;第四、明确员工不但在职,即使离职以后计划也依然有效。

    企业专利经营需要解决的几个问题

    发明人的创新意愿问题

    员工为什么申请专利,是企业开展专利创新工作首要解决的问题。根据经济人假设理论,每一个企业员工都是经济人,也就是以完全追求物质利益为目的而进行经济活动的主体。理性选择假设是指经济人在选定目标后对达成目标的各种行动方案根据成本和收益作出选择,对于企业专利创新也一样。企业设计专利激励制度是否需要充分考虑这个问题。这个问题解决的不好,后续高质量以及运营无疑是“无源之水”。企业传统做法一般会从两个角度来考虑:

    第一、通过业绩考核产生专利。但如果员工单纯按照行政命令完成企业考核任务,可能导致产生的专利技术方案与企业战略形成两层皮,脱离了企业核心战略的专利很多可能成为“沉睡专利”。

    第二、通过专利激励产生专利。传统的企业激励专利关系有点像“买卖”,企业出钱,员工出专利;如果只奖励申请/授权,可能会导致不能兼顾运营;如果只奖励发明人,可能会导致不能充分调动利益相关者的积极性;如果只奖励当期行为,可能导致不能兼顾专利经营的长期性。

    专利的高价值问题

    就目前而言,企业不应该仅仅追求专利数量,更应该谋求获取高价值专利。企业总想以最小化的投入,获取最大化的收益;而员工层面更多会考虑短期利益的获取。根据不完全契约理论,由于人们的有限理性、信息的不完全性及交易事项的不确定性,拟定企业与员工之间完美创新契约是不可能的,不完全契约是必然和经常存在的。所以,企业虽然以追求高价值专利为导向,但事实不是企业想做就能做的,还要看考虑执行层面的各种因素是否具备。既然存在这个问题,就要正视问题,在基础层面和机制的全流程层面充分考虑这个问题。

    专利运营转化的问题

    在企业层面,专利生产经营特点非常突出。

    第一、周期特别长,在专利申请到成果转化会有20年的周期中,要实现最终专利运营价值实现,需要在研究开发、专利生产与规划、技术和市场选择、专利运营实现等不同环节不断加值和赋能。

    第二、涉及到角色特别多,虽然在专利法层面,专利权属于企业,但由于企业是公司法意义上的法人概念,企业实际的生产经营中往往需要落实在具体的内部组织和内部人员身上。通常,可能会涉及的问题是内部财务费用分担,内部专利维护责任承担,专利技术市场选择主导,专利运营案例发起与操作等不同的人。除了发明人以外,通常还会涉及到企业、利益相关者等各种角色。

    专利管理人员的投入产出问题

    在很多刚刚开展专利工作的企业里,往往没有设置专门的机构来从事专利工作,多是由项目管理人员或者行政人员来兼职完成这些工作。但是,企业专利工作非常庞杂,而且程序性非常严格,兼职人员由于工作繁多、不熟悉专利业务,很难关注到专利业务的每一个细节,即使将大部分专利工作委托外部代理机构完成,也会因为外部代理机构不能准确把握本企业的专利政策(或者说由于本企业没有专职人员而根本不存在专利政策)而不能有针对性地提供服务。因此这种由兼职人员从事专利工作的方式只能在初期阶段采用,长期来看企业一般需要建立专门的IP部门来从事企业专利管理工作。

    在一般情况下,企业专利管理人员理应将工作职责定位为专利生产,以及专利资产管理与经营。事实上,往往由于机制所限,专利管理人员不得不将更多精力花费在专利生产模块,而导致不能将更多精力放在专利资产管理与经营上。而企业专利管理人员本质是无形资产管理人员,需要有能力管理资产,有意愿将资产价值最大化,有权利享受收益,并且实现利益最大化。

    专利合伙人的意义

    专利合伙人计划的实质是在企业层面,将员工完成职务发明行为转换成类似投资的行为,只要员工想创新、敢创新、能创新,企业就帮助员工把创新成果转换成专利经营。在个体专利层面,通过激励机制将企业、专利发明人、利益相关者形成共创的共识;在专利激励层面,通过当期发明奖励、后期授权奖励、高价值奖励、远期运营奖励的全链条体系,形成了专利的“价值创造-价值增值-价值分配”循环,并且通过后端的“价值分配”,调动前端的“价值创造”和中端的“价值增值”,实现高价值专利生产的牵引。

    2

    专利合伙人制度对于企业专利经营管理的影响

    专利理念的转变

    随着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推进逐步落地,企业对于专利的认识在不断更新迭代,从传统的唯数量论到追求专利高价值运营,从单纯的专利攻防模式扩展为专利利益共享模式。作为商业实践的主体,企业不应该仅仅站在专利是矛与盾的角度来看待问题,专利更多应该成为企业间合作共赢的基础。

    专利经营的转变

    传统的专利创新机制作为企业与员工之间创新成果交付的模式,无法改变专利生产者与专利经营者分离的问题,专利经营始终存在运营转化的制度屏障。专利合伙人机制,将从专利发明行为扩展为专利投资经营行为;重塑了企业与员工的发明利益行为模型,将技术发明转换为投资概念,使得专利经营赋予新的活力。

    创新模式的转变

    传统的专利创新模式仅仅考虑了企业与员工的关系,在一定程度上忽略了模式中的其他主体因素。专利合伙人机制,将专利创新模式从员工单向职位发明行为变为员工和利益相关者多边利益共享,使得专利发明不再是发明人一个人的事儿,裹挟更多人进来,一起把蛋糕做大。

    创新意愿的转变

    传统的专利创新模式,企业更多以劳动合同或者职业伦理上的角度要求发明人交付成果,发明人存在被动、积极性不高的问题。专利合伙人机制,使得发明人从要我创造变成我要创造。企业不再需要追着发明人交付专利成果,而是将专利创新变成自觉自愿的事情。

    利益分享的转变

    专利合伙人机制使得专利从企业“我的”,变成企业和员工“我们的”,并且实现了专利所有权和收益权的合理安置划分。

    3

    高价值专利创造主体是企业,企业推进专利合伙人计划需要回归八个字

    随着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知识型员工已经成为企业价值创造的主体,它要有两个权利:一个是剩余价值索取权,参与利益分享;一个是经营话语权。这两个权利使得专利合伙人制度成为企业专利创新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手段。企业要推进专利合伙人计划,需要回归八个字:共识、共担、共创、共享。

    共识。推进专利合伙人机制的企业,一定是一个创新与价值驱动的组织。企业与员工达成专利创新的共识,以及利益分享的共识;这样的共识不但是短期承诺,更重要的是长期坚持和文化传承。

    共担。企业专利的创新模式,本质为企业出资,员工共享智力成果,缺一不可;所以,专利创造从根本来说,是发端于企业,落实于员工,二者是共担的关系。所以,企业内部需要建立这样的规则,利益分享机制明确,制度层面保障,企业也要信守承诺落实。

    共创。高价值专利获取,需要调动各方资源,把每一个人的优势都发挥出来;真正形成“价值创造-价值增值-价值分配”的循环;其中,最关键的就是建立共创的共识,让企业、发明人、利益相关者形成共创的机制。

    共享。不但是简单的利益共享,其实是通过后端的“价值分配”,调动前端的“价值创造”和中端的“价值增值”,实现高价值专利生产的牵引。

    咨询管理公司管理制度 第8篇

    1、姓名 性别 年龄 住址

    2、姓名 性别 年龄 住址

    3、姓名 性别 年龄 住址

    上述合伙人经充分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一、合伙宗旨:共同经营,共同协作,共担风险,共负盈亏,同心同德,共谋大业。

    二、经营范围及地点:

    三、出资方式、金额及利益、风险分配:

    1、 留渠,记更二人负责出建厂运营资金,作为其投资;王秋忠以社会关系,客户业务关系,产品的网络推广,牡丹商标的使用等无形资产作为其投资。

    2、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合伙人所有投资为三人共有财产,即各拥有三分之一,利润分配各三分之一,风险承担各三分之一,以后厂子的正常经营费用,厂内统一支配。

    3、 债务分配:留渠、记更二人的投资债务由其二人各自承担,以后在正常经营中的债务、风险等由三人共同承担。

    4、 所有合伙人不得擅自抽取、挪用合伙资金他用或还自身债务,否则,因其所造成的损失,由其本人承担。合伙人所投资的款项必须按时投入,不能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营。

    5、 三个合伙人,一人记帐,一人拿钱,一人签字,各担其职,各负其责。

    四、合伙人的权力合义务:

    1、合伙人都有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每个人都有发言权和表决权。

    2、合伙人都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本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累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3、合伙人应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决定、做出对企业不利的事。

    4、禁止合伙人本人(合伙人可以委托一人)以外的其他人(包括合伙人的家人)参事 议事。

    五、合伙人如发生纠纷,应以宽宏、忍让、包容的思想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于法院。

    六、本协议不全的其他补充协议,有同等法律效益。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三个合伙人各执一份,各有三合伙人签字、手印有效。

    八、备注:

    合伙人签字:

    咨询管理公司管理制度 第9篇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经过充分友好协商,就双方共同合作在

    经营开发该地区汽车售后维修保养改装市场一事取得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协议

    一、 甲乙双方在甲方经过长达2年的时间对泸州地区售后维修保养改装市场的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决定共同开展此业务.

    二、 合伙期限为三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 出资额、方式、期限

    1、每人出资 万元,计 万元,根据投资实况,可适当追加投资。

    2、各人的出资,以货币方式交付。

    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 万元。合作期间各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用于门面转让费(五千元),门面押金(四千元) 以及设备和首期零部件购入。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和抽离,协议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甲乙双方议定:汽车维修,改装,技术业务主要由甲方负责。公司财务及日常事务主要由乙方负责。公司所有进出货以及资金流动必须双方公开透明。乙方必须每天向甲方提供当天财务情况。

    四、 利润分配,以资产评估为依据,按比例进行货币分配。

    为了经营和管理好企业,推选为负责人,为了充分发挥和调动合伙人的积极性,利润的分配按对企业的贡献大小进行分配,即甲方六成,乙方四成。每月每人分费800元作为工资,剩余的每四个月分红一次。

    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负责人要及时进行通报和清算。对于资本运作过程中出现亏本的情况,甲乙双方按照艺人分担五成的责任分担合作风险。

    五、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①需承认本协议;②需经合伙人同意;③执行协议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③退伙需提前1个月告知合伙人并经合伙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均以金钱结算;⑤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

    六、 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七、 企业的事务以负责人为主,其他人为辅,共同参与企业的经营和管理。

    1、企业应设立帐簿和银行专户,资金不得挪作他用。

    2、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3、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4、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业务雷同的合伙。

    5、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八、 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①合伙期届满;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合伙终止后的事项:①合伙人参共同参与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③清算后如有亏损,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九、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和朋友之间的友谊原则予以解决。

    十、 本协议自订立之日生效

    十一、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 本协议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咨询管理公司管理制度 第10篇

    第一条为加强档案信息管理,充分发挥档案信息的作用,有效保存和应用档案信息,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档案信息是指工程建设活动中形成的各种技术的、商务的、综合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批件、标书、纪要、图纸、照片图片、测绘数据、视频、签证、信函、通知、报表等,包括纸质资料、电子版资料和多媒体资料等。

    第三条公司规划建设管理部负责工程类档案信息的收集、整理、报送、存档、应用及管理工作。

    第四条调度员、测绘员、施工管理员、监理工程师、招标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公司运行管理部门是档案信息资料的来源,负责相关资料的绘制、记录、编辑、修改、整理、装订、审核与报送工作。

    第五条各种档案信息资料应按要求分类编码保存,要注意防盗、防火、防潮、防尘、防失密,保持适当的通风。具体要求参照公司综合档案管理办法。

    第六条工程竣工图纸及相关资料应在归档的同时向生产运行相关部门及时提供。

    第七条旧管网改造时,由规划建设管理部进行现场测绘,及时绘制改造后的图纸并向相关部门提供。涉及调度地理信息系统数据更新的,应同步更新。

    第八条档案资料的借阅执行综合档案相关条款。

    第九条档案信息需要同时向综合管理部归档的,应按要求归档。

    第十条保存三年以上的工程类档案资料应移交综合管理部档案室统一保存,需要留存备用的可留复印件。

    第十一条未尽事宜执行综合管理部档案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本制度从20xx年x月x日起执行。

    咨询管理公司管理制度 第11篇

    合伙人公司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合伙人拥有公司并分享公司利润,合伙人即为公司主人或股东的组织形式。所谓合伙人制度,简言之就是同甘共苦,一起担当。其主要特点是:合伙人共享企业经营所得,并对经营亏损共同承担无限责任;它可以由所有合伙人共同参与经营,也可以由部分合伙人经营,其他合伙人仅出资并自负盈亏;合伙人的组成规模可大可小。合伙人机制无非有三大模式。

    第一,公司制的合伙人(股权控制型)。在这个范畴内,重点在于,对整个公司来讲,除了激励之外,还要实现控制的目的。即除了激励之外,还要把握公司的控制权,要么是控制其上市,要么实现权益的平移。

    第二,联合创业模式(平台型)。这是一个被大量的新业务公司,大量需要在原有业务体系上孵化新业务的公司所采用的模式。典型的案例包括新希望集团所孵化出来的新业务。

    第三,泛合伙人模式。当公司在所谓的股权激励之外又加入了合伙人的定义,或者是增加一些类似于合伙人制的激励,这就是泛合伙人制。比如,根据阿里公开的招股说明书,阿里的马云和蔡崇信先生是两个永久性的湖畔合伙人,其他的合伙人大约还有30名左右。

    在中国企业的实践创新中,事业合伙制有五大模式,下面分别介绍一下。

    一、小米模式

    雷军:单打独斗已经成为历史,未来创业的趋势将是合伙人制

    小米创始人雷军认为:单打独斗已经成为历史,未来创业的趋势将是合伙制。这种合伙制的目的是什么?就是要打造一支卓越的创业团队,就是吸纳和凝聚更多的优秀人才抱团打天下。小米创业团队8个人中有5个“海龟”,3个“土鳖”,每个人都能够独当一面,创业团队年龄平均43岁,都实现了财富自由,不再简单追求挣钱,而是追求将事业做大,从而获得事业成就感。这些人因为解决了基本生存问题,不再为五斗米折腰,他们想实现共同创业,想干出一个伟大的企业,因此,这些人创业的时候完全可以不拿工资,而且他们愿意共担风险。总之,小米找合伙人的最终目的是要找到最聪明、最能干、最合适干、最有意愿干并愿意抱团合伙干的创业人才。标准有三个:首先要有创业者心态,愿意拿低工资;愿意进入初创企业,早期参与创业,有奋斗精神;愿意掏钱买股份,认同公司目标、看好公司前景并愿意承担相应风险。

    二、阿里模式

    马云:创始企业家与人力资本具有比货币资本更大的经营话语权

    第二种模式是阿里模式,马云说:未来的竞争不是人才的竞争,而是合伙人制度的竞争。为什么马云将合伙制上升到企业竞争力这样一个高度?阿里巴巴的事业合伙制解决了创始人与人力资本在企业的控制权与经营决策的话语权问题,阿里合伙制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同股不同权,使创始企业家与人力资本具备比货币资本更大的企业终极控制权与经营话语权。在很多的互联网企业、高科技企业,是高知识人才+高资本投入,最早都可能有烧钱过程,导致创始人和人力资本的股权不断被稀释,稀释到失去控制权的地步。

    但是企业一方面要用大量的资本,另一方面又要保证创始人和人力资本对企业的有效控制,按照传统的同股同权完全没办法有效运行。所以美国的资本市场创造了同股不同权规则,承认人力资本和企业创始人拥有比货币资本更大的话语权,目前包括马云在内的高管团队仅持有阿里巴巴%的股份,前两大股东软银和雅虎分别持有阿里巴巴35%和24%的股权,如果按照传统的同股同权的规则,阿里的控制权与决策权应掌握在日本人孙正义手上,但阿里巴巴的合伙制是创始人和人力资本既要利用资本,但是同时摆脱资本的控制。

    阿里巴巴的合伙机制,分成几个方面:一是永久合伙人,马云和蔡崇信,不管股权发生什么样的变化,他们永远都是永久合伙人。合伙人委员会,由马云、蔡崇信、陆兆禧、彭蕾和曾明组成,同时对合伙人进行分类,有的叫永久合伙人,有的叫普通合伙人。退休的合伙人可以被选为荣誉合伙人,荣誉合伙人无法行使合伙人的权利,但能够得到奖金池的一部分奖金。永久合伙人由选举产生,或由在职和退休的永久合伙人指定,退休后不享受奖金分配。更重要的是马云与软银等资本方达成协议,资本进来可以占有股份,但是投票权通过一个投票信托授予马云和蔡崇信支配。与雅虎达成协议,将动用其投票权支持阿里及软银的董事提名,使马里及合伙人团队用不到百分之十的股权,获得了百分之七十以上的经营决策话语权,

    可谓:有钱的(指阿里的机构投资人和将来的公众投资人)出钱,有力的(指合伙人团队或核心高管团队,广义“力”)出力,钱你出,活我干,怎么干我决定!怎么分,按说好的分,利益上保证资本方,经营上保证创始人及合伙人团队的控制权与话语权,这样各得其所,逐利的资本方获得利益保障,追求事业成就感的人力资本可以有效掌控企业,不断将事业做大做强。

    图1 阿里合伙人制

    三、万科模式

    郁亮:企业不再需要职业经理人,而是事业合伙人

    万科所采用的是分层合伙人制度,公司这个层面上为公司一级合伙人,各个单一的事业群有事业群合伙人,到每一个项目上有项目合伙人。分层合伙人的好处是能够让更多的员工参与到整个合伙机制里面。这种分层合伙实际上有利于形成全员合伙机制。

    虽然从股权来讲属于资本方所有,但是实际上所有的员工、所有的职业经理人都参与到公司整个合伙机制里。这也是一种企业内部通过人才机制创新,巩固经营权与控制权,经营层填充股权意义上的缺位来抵挡野蛮人的夺权。即使资本方进入以后还得用万科的员工,不可能把所有合伙人都干掉。所以这种机制适用于中国特殊的资本市场,如果万科有美国的资本制度做支撑的话,王石就不用辞职,给王石一个永久合伙人身份、一个一票否决权就可以保证创始人及团队辛苦创下的成果与事业不被资本的力量无情剥夺。因此,万科的事业合伙制只能使人力资本能够参与企业的利益分享并获得部分经营话语权,同时增加资本方对企业全面控制的难度,但从根本上摆脱不了资本对企业的绝对控制。

    万科为实现其推行合伙人制度的目的,进行了全面深入的制度设计,通过汇集资金,成立相关财务顾问公司,组建合伙企业,形成投资主体并注资持股。

    四、华为模式

    任正非:投资于人,以奋斗者为本,持续艰苦奋斗的合伙机制

    第四种是华为模式,华为的合伙机制本质上不是股权合伙,而是一种利润分享合伙机制。华为在上世纪90年代也采用实股,但是1997年,华为高层到美国考察企业时,发现美国其实很多高科技企业的人才流动率为20~30%,这些人离职以后如果还拥有股权,继续分享企业的利润很不公平,也不利于企业和人才发展,而且许多企业一上市,股权一套现,人才一夜之间暴富,事业生活找不着北,事业激情衰竭,不愿持续奋斗。因此,美国一些企业采用的是利润分享计划,而不是股权制。

    另外,华为的股权很分散,任正非个人只占股权%,所以我们那时候开玩笑,只要高管团队一联手投票,按照股权就能把任正非炒鱿鱼了。那华为怎么实现创始人对公司的有效控制?华为从1997年开始试行虚拟股权计划,20XX年华为正式推出股票期权计划,获政府批准。虚拟股权计划,即员工拿到的股权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股权,只是一个利润分红权,你在华为干就参与分红,你不在华为干,离职了,不再为企业做出贡献了,股权就退回,公司回购,回购之后放在一个池子里,又卖给持续贡献者及新加入的奋斗者。

    因此,本质上,任正非让渡了百分之九十几的利润,实现了对公司100%的控制。伟大的企业家都懂得“财散人聚”这个道理,都是爱才如命,挥金如土,舍得让利,善于分钱,但最看重的是对公司的有效控制,以实现其做大企业、做大事业的远大目标与追求。

    企业家最终不是追求财富,而是追求做成一个伟大企业的成就感。对企业家而言,一个亿以内可能属于自己,超过一个亿都不属于自己,都属于国家与社会。而且随着人的年龄增长,钱挣得越多,用在自己身上的钱却是越来越少。“财富多少不重要,重要的是事业与成就”,这点任总早就想明白了。钱到了一定数目,就是一个符号,对人的幸福感与成就感没有任何意义和价值,有意义的是成就感,最深层的追求是自我超越,奋斗不息。比成就感更高的叫自我超越,不断地超越自我的追求。

    任正非的终极追求显然不是自我实现,而是要通过成就伟大的企业与事业,从而成就他人、成就国家与民族的强大,在这一点上,华为以奋斗者为本的利润分享制与获取分享制也是一种搭建事业平台、凝聚优秀人才、共同创造伟大事业、持续奋斗的合伙机制。

    五、温氏模式

    温鹏程:齐创共享的事业管理平台,是温氏发展的核心动力源泉

    第五种是温氏模式,实际上是管理合伙机制、事业合伙机制。温氏,20XX年销售收入590多个亿,盈利130个亿,占了整个创业板20%的利润。为什么温氏的利润率能超过高科技企业?原因在于温氏创造了一个管理事业合伙机制,它通过建立管理平台,通过互联网把56000个家庭农场联结在一起,而这56000个家庭农场全是农场主自己掏钱投资,产权基本是归农场主自己,但共同在一个事业与管理平台上经营与生产。

    这样做的结果是什么?第一是轻资产,如果一个企业自己投资56000个家庭农场,投资成本是非常高的。第二解决了责任心的问题。农场都是在很偏僻的地方,职业经理人基本不愿意去。但是如果养殖场是自己的,很多人甚至吃住都在养殖场,解决了生产作业的责任心的问题。温氏为56000个合伙人搭建的是一个齐创共享的事业合伙管理平台,家庭农场产权上各归各,但共享一个事业平台、一套基于互联网的管理平台。既有大企业的规模与协同效应,又有小企业的活力与效率。这套以共享事业与管理平台为核心的合伙机制,可归纳为32个字:数据上移、平台管理、责任下沉、权利下放、独立核算、分布生产(自主经营)、共识共担、齐创共享。

    合伙制是大势所趋,因为知识员工已成为企业价值创造的主体,它要有两个权利:一个叫剩余价值索取权,参与利益分享;一个叫经营的话语权。这两个权利使得合伙制成为目前公司治理的一种很重要的手段。

    合伙制基本价值理念可归纳为8个字:共识、共担、共创、共享。所谓共识,是指合伙人一定要有战略共识,有共同的使命和价值观;道不同不相为谋,要合伙,首先要解决“道同”的问题,只有“道同”才能减少企业内部交易成本,才能真正建立起信任机制;所以,合伙制的前提,就是大家要有共同的使命和价值观。所谓共担,是指共担风险,共担治理责任;真正的合伙制,合伙人既要出钱又要出力还要出资源;合伙制一定要建立自我施压与担责的体系,人力资本与货币资本之间不再是一种简单的雇佣关系,而是由雇佣关系转向合伙关系,或者是多重契约关系。所谓共创,是指要把每个合伙人各自能力和优势真正发挥出来,实现价值驱动要素联动,以客户价值为核心,真正形成“价值创造—价值评价—价值分配”的循环。所谓共享,不是简单的利益共享,其实是剩余价值共享、信息与知识共享、资源与智慧共享,真正形成良性的生态环境共享体系。

    合伙人制就是要打破过去把人固化在某一个岗位上的局面,要尊重个体力量。个体通过团队来连接和交互,产生加倍的能量、累积的能量。把从雇佣关系走向合作关系,从管理控制走向授权赋权,从过去简单的工作契约走向承诺契约,从过去的薪酬分配走向权益分享,从过去的绩效优先到工作生活的相对平衡,这些都对战略、公司治理、业务模式创新、人力资源机制、组织模式提出了全新的挑战。从这个意义上说,合伙人制是一个系统工程,合伙人制将会成为未来企业全新的管理发展机制。

    咨询管理公司管理制度 第12篇

    为了强化公司劳动纪律,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根据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考勤制度,全体职工应严格遵守。

    第一条:集团公司的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8:00——16:30,每天上、下班职工必须在指定地点签到。

    第二条:集团公司考勤管理工作由人事部负责,各部室负责人对本部室日常的考勤工作负责。

    第三条:各部室负责人要严格掌握本部职工的出、缺勤、公务出差及工作时间离岗等情况,坚持按日考勤,并将出勤结果作为考核及评比中的一项重要内容。

    第四条:职工在工作时间应坚守工作岗位,严禁喝酒、睡觉及闲谈聊天,不许携带小孩上班,不得无故离岗、串岗,不允许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职工每月迟到或早退一次扣发当月奖金30%,二次扣发当月奖金50%,三次以上取消当月奖金。

    第五条:一般情况职工加班提倡奉献,加班者可安排换休。换休限期一般在三个月内。超过三个月无效。

    第六条:若需要职工在法定节假日加班工作的,由部室负责人请示总经理,得到批准后方可报加班,同时报人事部,按规定支付加班费,否则不予支付加班费。

    第七条:职工因事请假应填写请假条,经领导同意后交人事部有效。

    审批权限:中层以下人员请事假二天以内需本部室领导批准,三天以上经集团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报人事教育部备查。部室领导正职请假(出差),由总经理审批,副职请假(出差)需经正职同意,报主管经理审批,然后交人事教育部备查。职工有急事请假应尽快通知单位,事后补办请假手续。无故未上班者按旷工处理。

    第八条:职工请事假,每季度在二天以内工资、奖金照发,三天以上扣除当月奖金。旷工一天扣发当月奖金。

    第九条:中层下以人员因病休假需持医生的诊断书向部室领导请假,急诊应在最短内通知单位,并于上班后补办请假手续。部室领导正职向总经理请假,副职向主管经理请假。病休连续三天以上(含三天)奖金发50%/月,病休两周以上扣发当月奖金。

    职工连续病休超过六个月按国家规定发给生活费,上班时须持健康证明。

    第十条:职工供养直系亲属死亡给丧假三天(直第亲属包括夫妻双方父母、配偶、子女)。直系亲属死亡如在外地,可增加路途假,往返路费由本人自理。假期工资照发。

    第十一条:生育假根据“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女职工生育产假90天,晚育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产假为150天。晚育的男职工给护理假7天(以上假其均包括法定节假日和星期日在内)。

    职工超计划生育,非法结婚及未婚流产的均不给产假,有医院证明的按事假处理,无证明的按旷工处理。

    女职工哺乳时间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职工休探亲假及婚假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职工参加各种文化学习,经公司领导批准的其占用的`工作时间经请假后可按出勤处理。

    制度如与上级规定发生抵触,按上级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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