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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奖罚制度员工奖罚制度热门1(范文推荐)

    来源:网友投稿 发布时间:2023-10-14 13:00:02

    奖罚制度员工奖罚制度第1篇一、绩效考核规定:1)主管级以上(含主管级、不含分店店长)绩效奖金主要是在月绩效考核浮动工资中体现,以处罚单和考评表并用形式执行;第一档(优秀档)分数为90分;第二档(良好档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奖罚制度员工奖罚制度热门1,供大家参考。

    奖罚制度员工奖罚制度热门1

    奖罚制度员工奖罚制度 第1篇

    一、 绩效考核规定:

    1) 主管级以上(含主管级、不含分店店长)绩效奖金主要是在月绩效考核浮动工资中体现,以处罚单和考评表并用形式执行;第一档(优秀档)分数为90分;第二档(良好档)分数为75分;第三档(及格档)分数为60分。

    2) 主管级以下(不含主管级)绩效奖金主要是在月绩效考核浮动工资中体现,以处罚单形式执行;第一档(优秀档)分数为90分;第二档(良好档)分数为75分;第三档(及格档)分数为60分。

    3) 累计12月绩效考核为一个年度周期,每月1日至月底最后一日为一个整月的考核周期,各分店月内每周一和第二月1日前将处罚单按岗位分类汇总,上报行政人事部进行统计。

    4) 第二月初行政人事部对各部门和各分店考核成绩汇总后报财务部。

    5) 领班级以上(含领班级)绩效考核分数为百分制,扣分执行,月底汇总;绩效奖金具体发放金额是根据月绩效考核成绩剩余分数汇总,达到相对应档位分数,领取相应的绩效奖金;未达标月绩效奖金取消;若月绩效考核分数出现负数,负分部分将按照5元1分的标准在固定工资中扣罚。

    6) 基层员工绩效考核以绩效奖金一档位基础分数,采取倒扣形式;月底剩余分数为绩效奖金;若月底绩效分数出现负分,负分部分按照1元1分的标准进行扣罚。

    7) 分店店长绩效考核表内容包括:岗位职责、团队建设与管理合格率、营业指标完成率几方面。

    8) 主管级绩效考核表内容包括:岗位职责、标准化工作流程的执行、顾客投诉、综合表现几方面。

    9) 领班级绩效考核表内容包括:岗位职责、标准化工作流程的执行、顾客投诉、综合表现几方面。

    10) 基层员工绩效考核表内容包括:岗位职责、标准化工作流程的执行、顾客投诉、综合表现几方面。

    二、 奖罚程序与权限:

    1、 公司部门、分店奖罚流程:直属上级下奖罚单—受奖罚人签字确认—执行—周汇总分类报行政人事部审核备档。

    2、 行政检查奖罚流程:检查部门对店长下奖罚总单—店长对奖罚总单签字确认—店长根据总单下奖罚单—执行—周汇总分类报行政人事部审核备档。

    3、 奖罚权限:

    1) 公司、分店有权取消员工绩效奖金的管理人员:总经理、行政人事部经理

    2) 公司、分店奖惩权限最高为100分/人的管理人员:总经理、行政人事部经理;

    3) 公司各部门奖惩权限最高为100分/人的管理人员:财务经理、采购部长、营销经理;

    4) 分店有权取消员工绩效奖金的管理人员:各分店店长

    5) 分店奖惩权限最高为100分/人的管理人员:各分店店长

    6) 分店奖惩权限为30分/人的管理人员:各分店厨师长(见习厨师长)、前厅经理(见习前厅经理)

    7) 分店奖惩权限为20分/人的管理人员:各分店组长(见习组长)

    注:

    1) 各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此规定,行使权限;如超出权限,可向自己直属上级申请执行;

    2) 如公司各部门经理空岗,由总经理指定该部门下一级管理人员暂为执行此权限;见习岗位的各级管理人员,直接可以行使此权限。

    3) 同级别管理人员之间行使奖惩权限,必须由直属上级管理人员签字确认;行政人事部经理除外。

    4) 管理人员不得以累计奖惩的形式,规避权限行使。

    三、奖励制度细则:

    (一) 在执行总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中,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当月予以21-50分奖励:

    1) 工作富有成效,分店管理经济效益特别突出者;

    2) 分店经济效益长期保持稳定并有一定增长幅度者;

    3) 战胜严重或特殊困难,使分店保持较好经济效益者。

    4) 分店保持高水平的管理且具有推广价值,经济效益良好者;

    5) 提出营销策划方案对公司系统内各分店具有普遍而明显的实际效果并被采纳者;

    6) 针对公司的管理、营运、发展等方面做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者;

    7) 积极致力于新产品的开发,其创造、发明对公司的发展具有重大影响者;

    8) 所领导的分店受到当地政府或职能部门授予荣誉称号者;

    9) 其它具体情况;

    (二) 各分店员工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当月予以2-20分奖励:

    1) 行政检查多次受到表扬者;

    2) 顾客给予口头、书面、电话表扬;

    3) 在店长带领下分店全员月绩效考核合格率达到98%以上;

    4) 努力钻研业务,对提高业务技术水平和工作效率有所发明、创造、改革、提出合理建议被采纳、成效突出者;

    5) 爱店如家、积极工作、热情服务,为本店赢得荣誉者;

    6) 妥善帮助客人处理困难,受到客人高度赞扬者;

    7) 努力拓展业务,对本店经营有特殊贡献者;

    8) 控制开支、节约有显著成绩者;

    9) 同坏人、坏事和不良倾向作斗争,舍己为人,保护宾客、同事的人身安全及本店资财方面有突出成绩者;

    10) 在特殊情况下为公司挽回重大经济损失者;

    11) 拾到客人遗失的贵重物品或现金上交或归还失主者;

    12) 检举损害本店利益或其他不法行为,经查属实:向公司举报本店管理人员违犯规章制度经查属实者;

    (三) 其它奖励:

    1) 月绩效考核员汇总员工流失率控制在5%以内,节省部分按照店长3分/人,前厅经理、厨师长按照2分/人奖励。

    2) 年度汇总绩效考核优秀率达8次,年度绩效考核加5分;

    3) 年度汇总绩效考核优秀率达10次,无须考评可直接晋级。

    奖罚制度员工奖罚制度 第2篇

    为了加强学校内部管理,促进全体教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教育和惩制少数或个别人的消极怠工、工作不负责任、不遵守劳动纪律、不完成工作任务、给学校的声誉造成严重影响者,特制定以下处理规定:

    一、关于教职工出勤的奖惩规定

    1、迟到:每次扣10元( 含课间上课迟到 )。

    无课教师乘座二班车不算迟到。行管后勤人员必须按规定保证正常工作作息时间。

    2、早退:凡提前离校、、任课教师提前下课者,均要记为早退,每次扣10元。

    3、病事假:病假每天均扣10元,事假每天扣15元。(住院治疗不扣津贴,超过一周的要扣除岗位津贴)。病事假必须事前写书面假条经分管领导签字,交教务处登记后方可生效)。

    4、旷工:教师旷工每节课扣40元,其它人员每旷工半天扣40元。晚自习未到扣10元。

    5、缺课:教职工因公外出未提前调整课程而耽误课时,作缺课处理,每节课扣10元,不记旷工。

    备注:

    1、教职工请假必须要有书面假条交分管校长审批后交教务处登记,并作好调课后方能准假。如有过别特殊情况无法及时当面及时请假者,必须及时用电话通知向校长或教务处请假,作好调课处理。否则造成损失将按旷课处理。

    2、教职工不足半天的病事假不扣津贴,但必须先在教务处请假,每期不得超过三次。政治学习请假要记入考勤。

    二、教职工一般的**失职处理:

    1、 教职员工有工作扯皮、工作时间不到位、不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不按时上交规定表册,不按时完成布置的临时工作者。

    2、 在教室和公共场合吸烟者。(吸烟只能在自己办公室内,且不能当着学生的面吸烟)。

    3、 教职工穿奇妆异服进入学校者。

    4、 教师有以下行为者:

    ①、教案检查不合格者;

    ②、课堂教学无板书或板书极为马虎者;

    ③、教学采用放羊式、课堂内或实习课不管学生或管理效果极差者;

    ④、有体罚学生者;

    ⑤、未经特许坐着上课者。

    5、保卫科人员不注意形象;
    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对社会闲杂人员不予劝出;
    粗暴对待来访家长和领导者。

    6、 后勤职员有较**或失职者。

    三、**失职的处理:

    处理金额每次40-80元,特别严重者扣除当月所有津贴,并视其态度可并罚扣除期末所有津贴。

    1、 教师旷课一节扣40元,职员旷工半天扣40元。(半天不到校,又没有事前请假)。教师旷课两节或职员旷工一天扣80元,依此类推。

    2、 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有意扯皮者赞成严重后果者。

    3、 教师有以下行为者之一:

    ①、私自调课者造成不良后果者;

    ②、不按时完成和上交期末的各种重要表册者;

    ③、教师无教案上课者;

    4、 在校园内酗酒闹事者、或酗洒后上课者。

    5、 未经许可乱收费,影响较大者。

    6、 有其它**失职,影响较坏者。

    四、处理的执行机构及方法:

    由书记和副校长担任考核组长,各处室主任和专业部主任为考核员,每天进行不定期检查,并要作好检查记录,每月底交教务处统一登记,并在当月将处理情况书面通知年级部,后勤行管人员的处理通知交办公室,统一在当月津贴中扣除。

    奖罚制度员工奖罚制度 第3篇

    为进一步提高酒店员工素质,规范工作行为,激励员工积极性,特制订此制度。

    一,奖励制度

    1.员工过生日时,酒店统一为其提供礼物或活动如统一就餐。

    2.业务技能优秀,不迟到,不早退,不请假,无旷工。

    3.工作积极,团结同事,任劳任怨。

    4.礼貌,热情,周到的服务,经常得到客人的好评。

    5.所在区域楼层卫生,连续合格数周。

    6.从公司利益出发,为酒店发展出谋划策,有贡献,尽心尽力。

    以上6条,酒店按照月.季.年度进行评比依据评比结果给予奖励。

    二.惩罚制度

    (一).违反一下规定,每次处罚二十元。

    1.上班迟到,早退三十分钟以内,(三十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处理,月累计旷工3次无全勤)。

    2.在工作时间.玩手机.闲聊.嬉戏干与工作无关的事。

    3.浪费公物,视情节处理。

    4.妨害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守则。

    5.工作时间内躺卧.睡觉.对客人指手画脚,品头论足,把个人情绪带入工作中。

    6.操作不按照规定,不标准服务,违规操作。

    (二).违反一下规定按次罚款五十元。

    1.不服从管理与分配工作。(多次给予开除)

    2.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告,伪证而制造事端。

    3.随意进入厨房,偷吃.偷拿等

    4.工作散漫,粗心大意。

    5.在更衣柜存放酒店物品.食品或饮料。

    6.上下班拒绝酒店管理人员或授权人员的检查。

    7.对宾客不礼貌,与宾客争辩。

    8.当班时擅自离岗,闲逛,干私人事情。

    9.不请假,随意旷工。

    (三).违反一下条款给予辞退或开除,造成经济损失的按原价赔偿,触碰刑法的提交司法机关。

    1.偷盗同事财务或公有财物。

    2.对上司或同事实施暴力或有重大的侮辱行动。

    3.蓄意破坏酒店或他人财务。

    4.不服从工作安排,调动指挥.无理取闹影响工作秩序。

    5.工作不负责任.损坏工具设备浪费原材料,赵成经济损失较大的。

    6.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较大的。

    7.包庇员工,对员工所犯错误视而不见,屡教不改的。

    8.道德败坏,不良男女关系,向客人索取小费或物品,与客人吵架的。

    9.连续旷工三天.或月累计三天的

    10.触动刑法,造成影响的,移交司法机关。

    以上奖罚项目均由总经理主持并进行落实。

    奖罚制度员工奖罚制度 第4篇

    随着公司的不断发展,需要每位员工有更强的责任感和凝聚力。个人的付出与收获跟公司的命运息息相关,惟有管理才能出效益,为开创新局面特定如下制度,望大家遵守。

    一、奖励制度:

    1、工龄奖:在本公司食堂连续工作满一年者,报销第二年的健康证费用。

    2、满勤奖:员工当月上班出满勤无迟到、早退、请假、擅自离岗、旷工等行为,当月上班出满勤无迟到、早退、请假、擅自离岗、旷工等行为,当月奖励15元,在发放当月工资时发放。

    3、带薪假日:每位食堂员工每月允许有两个下午带薪休息日(须完成中午开餐后的工作)由班组长同意,主管批准:但不具有满勤奖获奖资格。(每天不得超二人)

    4、优秀奖:对食堂各项工作积极主动,爱岗敬业,表现优秀者,公司经予100-200元奖金,每季度评审一次,年终发放。

    5、特别奖:对公司的业务、管理技术、厨房内部存在的问题等提供建议性的改善意见,有助提高工作效率、增加经营业绩这意见或建议,用书面形式提交公司,经公司分别研计评审后,(包括如下内容)

    A、举报某领导处事不公正,内部人员问题,收受礼品、回扣;
    员工假公济私,私带公司物品、破坏公物等破坏公物等破坏行业。(公司经予保密)

    B、对厨房运作过程、作业方法或等程序,提出改进方法、有助降低成本、减化作业、提高工作效率可以实行的。

    C、对公司组织机构提出调整意见,能精简机构或强化组织功能效益者。

    D、对于公司管理、各项规章制度,提出具体改进建议或方案,具有重大价值可增进收益者。

    E、对于公司未来经营发展提出具体研究报告,或提供有效业务信息;
    有参考价值可以采纳的。

    6、表现优秀、有一定工作经验的员工,可以自我推荐,经公司核准培训合格后经予调整新的工作岗位。具有高度责任感和爱岗敬业精神,有管理经验和管理能力的,可培训晋升为管理人员。

    二、惩罚制度(每分1元)

    迟到、早退:

    A、迟到、早退时间5分钟以下者,第一次警告,当月再发现每次扣罚5分。

    B、时间在5分钟以上15公钟以下者,每次扣罚5分。

    C、时间在15分钟以上30分钟以下者,每次扣罚10分。

    D、时间在30分钟以上,60分钟以下者,每次扣罚20分。

    E、时间在60分钟以上者,按情节轻重扣罚25-40分。

    2、请假:厨房员工请假时间在一天之内,由食堂主管批准,报公司备案;
    一天以上应报公司批准,请事假应提前一天报批。

    3、旷工:未请假或未经批准而不上班的,按旷工论处,旷工一天扣罚三天工资。当月累计旷工达三天,按自动离职处理。

    4、离职:厨房员工离职应提前15天用书面形式向本公司食堂主管提出,由食堂主管报请公司经理批准,公司在15天内给予批复结算工资,在此期间擅自离岗,按旷工处罚。

    5、员工未经批准擅自无故离开工作岗位,参照第一条给予处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照价赔偿,按损失程度给予扣罚20-30分,并给予警告处分,造成严重损失的,给予扣罚30-50分,并给予记过处分;
    造成误餐等重大事故的给予扣罚100分,并给予记大过处分。

    6、炉灶等设施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非有关人员未经批准不得擅自使用炉灶等设施;
    厨师等有关人员应严格按操作程序使用炉灶等设施,下班前应对有关设备进行全面清洁,并检查水、电、煤气的阀门是否关好;
    定期对有关设备进行检查保养,违者每项给予30分以下处罚;
    造成事故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20-50分处罚,并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7、厨房工作人员上班时应注意仪容仪表,不能穿拖鞋、高跟鞋、不涂脂抹粉,男工不留长发;
    应穿整洁制服、胶鞋或其他平底鞋、戴好口罩、手套。违者每项每次扣罚5-30分。

    8、食堂工作人员应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随意进入厂方的工作车间等禁止区域,违者按厂规处罚,并给予开除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辞退。

    9、食堂工作人员应团结友爱,既分工又协作,不得拉帮结派,吵闹打架,违者每项给予扣罚20-40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10、员工应有较强的责任心,做好自己岗位上的任务,如发现饭菜、餐具清洗消毒不干净,米饭蒸不熟,饭菜不新鲜,卫生区域不干净,追究其岗位责任,扣5-30分。如发现同样的失误重复出现三次,立即给予 开除处理,特殊情况除外。(如:蒸饭箱坏掉)

    11、上班时间应严肃认真,不准抽烟,不准随地吐痰,玩笑嬉戏,乱扔东西。违者每项给予扣罚5-30分。

    12、打饭、菜时假公济私,不收餐票,或一票多餐等,须照价赔偿,每次扣罚20分;
    未经许可私带饭菜或公司物品离开食堂、或交给他人经发现照价赔偿,并扣罚10-30分。

    13、食堂工作人员要端正服务态度,用好服务用语;
    对就餐人员要以理相待,杜绝与就餐人员吵闹的现象,有误会应耐心解释并及时向上级反映处理。如主动与员工吵闹,打架扣罚50-200分。情节严重的并给予开除,并自己负责相应的法律责任。

    14、不得私自调休调岗,须经主管同意,否则按旷工处理。

    15、宿舍床铺日用品整齐干净,地面干净无杂物,无垃圾。未经许可不得带非食堂人员进入厨房和食堂宿舍;
    违者按厂规处罚

    16、不爱护公物,故意损坏公物,或利用职务之便故意浪费公司财物,须照价赔偿,根据情节轻重给予30分以下扣罚。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处分。

    17、不服从公司的人事调动或工作安排,或对工作消极怠慢者,给予警告处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30分以下处罚无效者,公司有权予以辞退。

    18、管理人员应如实记录,漏记,或不准确的记录,要追究其责任。

    19、员工在工作中表现不好,经主管人员或公司负责人屡教不改给予开除处理。盗窃公司内外财物的,给予辞退,自己负责相应法律责任。

    本制度实施由餐厅主管统计并监督,公司经理批准生效,实施过程中不存私心,一视仁,否则追究管理人员的责任。

    奖罚制度员工奖罚制度 第5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厂职工行为,强化职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营造良好的企业文化,打造高效的团队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务院《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厂干部职工。

    第二章职工奖励

    第三条奖励的项目分为个人荣誉

    奖、成果奖、其他奖三类。

    第四条个人荣誉奖项:

    (一)企业劳动模范、优秀管理者和优秀员工:年度内出色地完成本职工作或多次受到嘉奖的职工,根据厂部每年颁发的文件精神组织评选,可获得年度劳动模范、优秀管理者或优秀员工荣誉称号并记入个人档案。

    (二)书面嘉奖:

    1、在对外服务和协调工作中,为我厂带来良好社会声誉引起社会良好反响的;

    2、妥善处理突发事件,避免事故,或见义勇为、保护国家财产的;

    3、恪尽职守,爱岗敬业,在本职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4、工作主动性强,常提合理化建议,创造了较好的效益。

    由厂长提名或单位申报,经厂长办公会通过后,颁发书面嘉奖证书并记入个人档案。

    (三)通报表扬:生产经营活动中,保质保量全面完成或超额完成生产经营指标或工作任务的;
    在行风建设中,取得显著成绩的。由厂人事部门负责收集并形成书面决定,在全厂范围内公布。

    第五条成果奖项:

    (一)管理成果奖:创新管理思路,创新管理模式或者运用科学的管理方法,改进提升管理水平,取得明显成效的,可参评厂部专业委员会组织的管理创新成果奖或管理应用成果奖。

    (二)技术成果奖:在企业工艺设计、工程施工、线路安装、设备维修、计算机软件开发等方面有发明创造、技术革新、技术改进或提出合理化建议,或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以及将研究成果论文在某某级以上杂志上公开发表或在供电行业获得论文奖的,可参评厂部技术进步管理委员会组织的技术成果奖或技术革新合理化建议奖。

    (三)qc成果奖:积极组织开展群众性的qc活动,通过活动解决管理或技术中的实际问题,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其成果由厂部组织发表并给予奖励。对于优秀的成果,由厂部推荐到上级发表。

    第六条其他奖项:

    (一)对举报违章用电、损坏供电设施的有功人员按《关于对举报违章用电、损坏供电设施的有功人员的奖励办法》执行。

    (二)获上级政府部门颁发的各种单项奖励的.人员;

    (三)公司内部开展各类管理活动中的获奖人员;

    (四)在各类报刊杂志上发表与我厂生产经营有关的论文及宣传我厂两个文明建设成就的通讯报道、照片新闻的在岗职工。

    第七条物质奖励标准:

    (一)获得某级以上个人荣誉称号者,奖励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二)获得全厂劳动模范荣誉称号者,一次性奖励人民币800元;

    (三)获得全厂优秀管理者、优秀员工荣誉称号者,一次性奖励300元;

    (四)获得书面嘉奖者,一次性奖励100至300元。为公司挽回重大经济损失或产生较好经济效益者,经厂长办公会研究后可按一定比例提取奖励;

    (五)成果奖及其他奖的奖励标准及奖励程序按照厂部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三章职工处罚

    第八条职工处罚是对在生产经营中违反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准则及出现了工作过失的职工,进行相应的经济惩罚和行政处分。处罚的种类有四类:经济惩罚、内部待岗、行政处分(1、警告2、记过3、记大过4、留用察看5、开除)、解除劳动合同。上述各类处罚可以并用。

    第九条处罚范围如下:

    (一)违反劳动纪律类

    1、上班迟到、早退、串岗的;

    2、上班时间干私活、玩游戏、炒股及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的;

    3、不按规定请销假、擅离职守、无故旷工的;

    4、在工作场所打架斗殴、酗酒滋事、聚众赌博等扰乱工作秩序的;

    5、未经许可擅自操作、使用本职权限以外的设备、仪器以及物品的;

    6、违反劳动纪律规定,请人代工的;

    7、内部退养及请长假的职工,违反与厂部签订的各种协议的。

    (二)违反职业道德准则类:

    1、违反供电业务规定,损害我厂利益的;

    2、违反我厂行风建设有关规定,服务态度恶劣,与用户争吵,造成不良影响,有损我厂形象的;

    3、弄虚作假,欺骗组织,骗取收入和奖励,或主管对职工错误给予包庇的;

    4、遇到紧急情况或意外事故,有意回避逃离的;

    5、不服从领导工作分配,甚至违抗命令,威胁侮辱主管人员的。

    (三)工作过失类:

    1、消极怠工、工作不到位,未完成工作任务的;

    2、违反操作规程,或业务生疏,或**,发生生产或安全事故,造成经济损失的;

    3、工作马虎、违反管理规定,造成企业浪费和损失的;

    4、损坏生产

    设备或遗失物品和资产的。

    第十条经济惩罚标准:

    (一)迟到、早退一次扣30元;
    迟到、早退一个半小时以上,视同旷工半天;
    迟到、早退三小时以上视同旷工一天;
    旷工1天,扣发本人日工资200%;

    (二)违反劳动纪律第1、2、3、4、5款者,违反一次扣30元。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按《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处理;

    三)违反请销假规定,越权所批准的假期无效。对请假人按旷工处理,另扣班组负责人及单位(部门)负责人每次100元;

    (四)违反劳动纪律规定,请人代工的,当事人按旷工行为处理。所在班组负责人不制止、不报告的,停发其一个月绩效工资;

    (五)违反工作过失类第2款,按照《﹡﹡厂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执行;

    (六)违反工作过失类第3、4款,损失1000元以下的,损失全额赔偿;
    损失1000元以上的,超过1000元部分赔偿5%(最高不超过1万元);

    (七)对违反职业道德准则者,每查处一次,扣发责任人50元。其中第3款中骗取的收入和奖金予以没收。

    第十一条内部待岗规定:

    (一)职工消极怠工,违反岗位职责或工作不到位,连续三个月完不成工作任务的,经本单位研究同意,可给予内部待岗的处理,待岗期间停发绩效工资;

    (二)在单位劳动用工改革中,因双向选择、竞聘上岗中落聘的职工,按内部待岗接受管理。

    第十二条行政处分规定:

    (一)行政警告:一年内连续旷工2天以内或累计旷工5天以内的;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类第4、5款的;
    违反工作过失类,造成损失5万元以下的;

    (二)行政记过:一年内连续旷工2天以上5天以内或累计旷工5天以上10天以内的;
    一年内受到两次行政警告处分的;
    因违反职业道德准则受到有关部门效能告诫的;
    因工作过失,造成损失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

    (三)记大过:受到记过处分后一年内再受行政处分的;
    因工作过失造成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经济损失的;
    违反劳动纪律规定,请人代工的;
    或一年内连续旷工5天以上10天以内或累计旷工10天以上20天以内的;

    (四)留用察看:记大过后一年内再受行政处分的;
    因工作过失造成20万元以上经济损失的;
    或一年内连续旷工10天以上15天以内或累计旷工20天以上30天以内的;

    (五)开除:一年内多次受到行政处分仍不改正的;
    因违法被判刑的。

    (六)对受行政警告处分者,停发三个月工资;
    对受行政记过处分者,停发四个月工资;
    对受记大过处分者,停发五个月工资;
    对受留用察看处分者,察看期间停发工资。停发工资期间按﹡﹡某最低工资标准发放生活费。

    第十三条解除劳动合同:

    (一)一年内连续旷工15天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以上的;

    (二)根据劳动合同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受到开除处分的;

    (四)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内部退养及请长假的职工,因违反与厂部签订的各种协议,并根据协议规定应当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十四条对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的处分由任免机关或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第十五条一般干部职工处分的权限和程序

    (一)对职工经济处罚,由职工所在单位按厂部规定进行处理并报厂人事部门备案;

    (二)给予职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由所在单位提出处理意见,并附证据报有关部门核实并征求厂工会意见后,经厂长办公会议决定,由厂人事部门负责以书面形式分别通知所在单位和本人,并监督执行;

    (三)解除职工劳动合同,由厂人事部门征得厂工会同意后,经厂长办公会议决定,由厂人事部门负责以书面形式分别通知所在单位和本人,并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四)开除职工基本程序如下:

    1、开除职工时厂劳动人事部门必须认真核实其所犯错误事实,如实提供材料和证据;

    2、处理意见和事实材料要和被处分者见面,认真听取本人申辩。如本人拒绝时,要有详细记录;

    3、给予职工开除处分时,处理时间从证实职工犯错误之日起不得超过5个月时间;

    4、开除职工必须经厂长提出,由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和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备案;

    5、开除决定应写明被开除原因;
    职工如不服,可在公布处理决定之日起15天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述;

    6、形成处理决定后应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并书面通知本人,同时抄报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等有关部门,并将人事档案移交当地劳动保障部门。

    第十六条如发现单位包庇隐瞒职工错误或从轻处理,除责令其纠正外,职工的处罚款项从所在单位工资总额中扣除;
    对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进行打击报复的,或对应受处分的职工进行姑息包庇的,将从严处理。

    第十七条职工对所受处罚不服或有争议者,可在处罚决定之日起7天内,以书面形式向厂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诉。如职工对调解答复不满意,还可在规定时间内向上级申诉,申诉期内执行原处罚意见。

    第十八条本办法中涉及的金额、天数等,凡表述为“以上”的,均包括本数;
    凡表述为“以内”、“以下”的,均不包括本数。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厂人事部门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厂部其他有关条例、规定和制度与本办法相抵触的,一律按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条本办法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有抵触,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奖罚制度员工奖罚制度 第6篇

    为了加强学校内部管理,促进全体教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教育和惩制少数或个别人的消极怠工、工作不负责任、不遵守劳动纪律、不完成工作任务、给学校的声誉造成严重影响者,特制定以下处理规定:

    一、关于教职工出勤的奖惩规定

    1、迟到:每次扣10元( 含课间上课迟到 )。

    无课教师乘座二班车不算迟到。行管后勤人员必须按规定保证正常工作作息时间。

    2、早退:凡提前离校、、任课教师提前下课者,均要记为早退,每次扣10元。

    3、病事假:病假每天均扣10元,事假每天扣15元。(住院治疗不扣津贴,超过一周的要扣除岗位津贴)。病事假必须事前写书面假条经分管领导签字,交教务处登记后方可生效)。

    4、旷工:教师旷工每节课扣40元,其它人员每旷工半天扣40元。晚自习未到扣10元。

    5、缺课:教职工因公外出未提前调整课程而耽误课时,作缺课处理,每节课扣10元,不记旷工。

    备注:1、教职工请假必须要有书面假条交分管校长审批后交教务处登记,并作好调课后方能准假。如有过别特殊情况无法及时当面及时请假者,必须及时用电话通知向校长或教务处请假,作好调课处理。否则造成损失将按旷课处理。

    2、教职工不足半天的病事假不扣津贴,但必须先在教务处请假,每期不得超过三次。政治学习请假要记入考勤。

    二、教职工一般的违纪失职处理:

    1、 教职员工有工作扯皮、工作时间不到位、不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不按时上交规定表册,不按时完成布置的临时工作者。

    2、 在教室和公共场合吸烟者。(吸烟只能在自己办公室内,且不能当着学生的面吸烟)。

    3、 教职工穿奇妆异服进入学校者。

    4、 教师有以下行为者:①、教案检查不合格者;
    ②、课堂教学无板书或板书极为马虎者;
    ③、教学采用放羊式、课堂内或实习课不管学生或管理效果极差者;
    ④、有体罚学生者;
    ⑤、未经特许坐着上课者。

    5、保卫科人员不注意形象;
    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对社会闲杂人员不予劝出;
    粗暴对待来访家长和领导者。

    6、 后勤职员有较严重违纪或失职者。

    三、严重违纪失职的处理:

    处理金额每次40-80元,特别严重者扣除当月所有津贴,并视其态度可并罚扣除期末所有津贴。

    1、 教师旷课一节扣40元,职员旷工半天扣40元。(半天不到校,又没有事前请假)。教师旷课两节或职员旷工一天扣80元,依此类推。

    2、 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有意扯皮者赞成严重后果者。

    3、 教师有以下行为者之一:①、私自调课者造成不良后果者;
    ②、不按时完成和上交期末的各种重要表册者;
    ③、教师无教案上课者;
    ⑤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影响和后果者;
    ⑥、因工作不负责在社会上造成严重影响者(指家长或社会单位对某教师提出强烈反映)。

    4、 在校园内酗酒闹事者、或酗洒后上课者。

    5、 未经许可乱收费,影响较大者。

    6、 有其它严重违纪失职,影响较坏者。

    四、处理的执行机构及方法:

    书记和副校长担任考核组长,各处室主任和专业部主任为考核员,每天进行不定期检查,并要作好检查记录,每月底交教务处统一登记,并在当月将处理情况书面通知年级部,后勤行管人员的处理通知交办公室,统一在当月津贴中扣除。

    奖罚制度员工奖罚制度 第7篇

    为了充分调动智业逸景项目销售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实现在短期内迅速完成项目销售的工作目标,特拟订如下销售薪资制度:

    一、基本工资制度

    基本工资制度为:

    一般业务员:500-700元/月(按工龄确定)

    销售主管:1000元/月

    二、佣金提成标准

    为了进一步提高业务员的工作积极性,建议本案的佣金提成标准采用累加提成方式(按销售月度计),即:

    完成销售1-3套,佣金提成按1‰计算;

    在完成1-3套销售量基础上,超额完成1-2套,佣金提成按1.5‰计算;

    在完成5套销售量基础上,超额完成1-2套,佣金提成按2‰计算;

    在完成7套销售量基础上,超额完成1-2套,佣金提成按2.5‰计算;

    在完成9套销售量基础上,超额完成部分,佣金提成按3‰计算;

    完成15套销售量以上,超额完成部分,佣金提成按3.5%计算;

    每一销售量完成阶段完成量的佣金提成单独计算,不做累加。

    销售主管按总销提成,提成标准为:总销金额的1‰;
    销售人员的个人销售业绩提成依照本制度执行。

    (以上为销售主推期的佣金提成办法,销售后期(尾盘)、商业用房、停车位的佣金提成方案另行制定。)

    三、实行月销售任务制

    公司营销部根据销售进度,制定每月销售计划任务,平均分配到每一个业务员上,每月最低销售底线为公司制定的销售计划任务。

    对于未完成任务的业务人员销售提成在此基础上,下浮0.5‰执行。

    四、优秀员工奖励

    为了严格执行销售现场管理制度,保障销售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实现销售业绩的突破,对当月工作表现突出的业务员进行奖励。

    优秀员工评定标准:

    1、完成公司下达的个人销售任务,或为当月销售冠军;

    2、在营销经理组织的员工个人测评中达到优秀的员工;

    3、无客户投诉;

    4、无工作失误;

    5、有合理化建议,并被公司采纳的;

    6、无违反工作制度的。

    奖励办法:现金200元。

    五、全员营销奖励办法

    为了调动集团公司全体员工对房屋销售的积极性,按时完成项目销售,尽快回笼资金,特制定下列奖励办法:

    1、公司其他部门员工、营销策划部员工、收银员、保安、清洁工介绍的客户(本人及直系亲属除外),其总提成按成交额的2‰计,提成方式为一次性结算。提取但介绍人必须在客户上门前通知营销策划部经理,统一安排接待;
    未按规定通知的,不予承认。

    2、总经理指定的购买客户,由营销策划部经理或销售主管接待,公司视其情况给予营销策划部适当奖励。

    公司内部员工或直系亲属购买本公司开发的住宅、商业用房,可以优先选房,免交天燃气入户费,公司在内部认购价的基础上另给予总金额1%的优惠;
    由营销策划部经理统一安排接待,优惠额度较大的客户由总经理批准。

    奖罚制度员工奖罚制度 第8篇

    第一条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全体员工。

    第三条对员工的奖惩实行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第四条奖励办法

    第五条本公司设立如下奖励方法,酌情使用:

    通告表扬;

    奖金奖励;

    晋升提级;

    第六条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通告表扬:

    品德端正,工作努力;

    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

    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

    有其他功绩,足为其他员工楷模。

    第七条有以下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金奖励

    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

    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

    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设,为公司采纳;

    维护财经纪律,**歪风邪气,事迹突出;

    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迹突出;

    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

    其他对公司作出贡献,董事局或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八条有以上表现,公司认为符合晋级条件的予以晋级奖励。

    第九条奖励程序如下:

    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单位提名;

    监察委员会或监察部会同劳动人事部审核;

    董事局或总经理批准。其中,属董事局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委员会审核,董事局批准;属总经理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第十条处罚办法

    第十一条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以以下处罚:

    警告;

    记过;

    降级;

    辞退;

    第十二条员工有以下行为给以警告处分

    在工作时间聊天、嬉戏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者或无故迟到、早退、旷工;

    因过失以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守则;

    无故不参加公司安排的培训课程;

    初次不遵守主管人员指挥;

    浪费公物情节轻微;

    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

    遗失员工证或员工守则者及未按要求穿戴整洁工作服和佩戴厂牌;

    出入厂区不遵守规定或携带物品出入厂区而拒绝警卫或管理人员查询;

    破坏环境卫生。

    第十三条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记过处分:

    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未申报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

    因疏忽导致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伤害或伤及他人;

    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害他人工作;

    未经许可擅带外人入厂参观;

    携带危险物品入厂;

    在禁烟区吸烟者;

    投机取巧,隐瞒蒙蔽,谋取非分利益;

    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告、伪证而制造事端;

    在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躺卧、睡觉者。

    涂改考勤卡,代替他人打卡或接受他人打卡。

    第十四条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降级处分:

    违反国家法规、法律、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的;

    擅离职守,导致事故,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泄漏生产或业务上机密;

    违反公司规定带进出物品;

    遗失经管之重要文件、机件、物件或工具;

    撕毁公文或公共文件;

    擅自变更工作方法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拒绝听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监督;

    违反安全规定措施致公司蒙受重大不利;

    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

    造谣生事,散播谣言致公司蒙受重大不利;

    第十五条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以辞退处分:

    偷窃同事或公有财物;

    于受聘时虚报资料,使本公司误信而遭受损害;

    对上级或同事实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为;

    违反劳动合同或工作规则情节严重;

    蓄意损坏公司或他人财物;

    故意泄漏技术、营业之秘密,致使公司蒙受损害;

    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的;

    拒不执行董事局决议及总经理、经理或部门领导决定,干扰工作的;

    工作不负责任,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

    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资才,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

    财务人员不坚持财经制度,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的;

    斗殴,尚未达到刑事处罚的;

    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泄露公司秘密,把公司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户索取回扣介绍费的;

    散布谣言,损害公司声誉或影响股价稳定的;

    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

    无正当理由累计旷工三日,在外从事同类产品职业或在假期在外另谋职业;

    组织、煽动怠工,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挟领导,严惩扰乱公司秩序;

    在厂区范围内赌博;

    在厂内有伤风化行为;

    在禁烟区内吸烟或引火,在工作中酗酒滋事妨害生产秩序;

    经常违反公司规定屡教不改;

    依合同约定调派工作,无故拒绝接受;

    因行为不当,公司无法再对其信任;

    其他重大过失或不当行为,导致严重后果;

    第十六条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七条员工有上述行为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责任人除按上条规定承担应负的责任外,按以下规定赔偿公司损失;

    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下(含5万元),责任人赔偿10%一50%;

    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由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报总经理或董事局决定责任人应赔偿的金额。

    第十八条企业领导发现本企业员工犯有本《制度》第三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时,应及时向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报告;员工也可向上述部门检举、揭发任何人的**违章行为,要求处理。

    第十九条监察部监察委员会接到报告、检举、揭发,立即报经总经理或董事局批准后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完毕,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提出《处理意见书》呈报总经理或董事局批准,交有关部门执行并通知受处分人。

    第二十条给予员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应当慎重决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过一定会议讨论,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允许受处分人进行申辩。

    第二十一条调查、审批员工处分的时间,从证实员工犯错误之日起,开除处分不得超过2个月,其他处分不得超过1个月。

    第二十二条员工对所受惩罚存异议者,应于处分决定后七日内,陈诉理由申覆之,并以申覆后之核定作为公司最后之决定,当事者不得再存异议。

    第二十三条受处分的员工,在处罚事项未了结之前,不得调离公司(公司宣布辞退、开除的除外)。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由人事课制定,经呈总经理、董事长核准后公布施行,修正时亦同。

    奖罚制度员工奖罚制度 第9篇

    一、奖惩制度:

    1、不带工作帽进操作间,罚款1元/次;

    2、在工作间内吸烟,喝酒者,罚款2元/次;

    3、在操作间打骂,嬉戏,罚款20元/次;

    4、浪费原材料者,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警告,以致开除;

    5、不爱惜厨房工具者,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警告,以至开除;

    6、因其本人原因,故意拖延时间,造成上菜慢,引起客人投诉,跑单者,罚款10元/次;

    7、因个人原因。没有在事发前写入采购单,造成原料没有,不能出菜者,罚款5元/次(市场缺货的情况例外);

    8、在宿舍吵嚷打闹,造成邻居投诉者,罚款10元/次,超过两次开除宿舍,自行解决住宿;

    9、划菜员不向传菜员报菜名,桌号,罚款5元/次;

    10、划菜员报错桌号或传菜员报错桌号,造成本店损失的,按菜谱价格赔偿;

    11、不经经理允许,擅自改菜单者,按菜谱上此菜的价格赔偿;

    12、下班前不关灯,不关煤气,或不关抽油烟机,究其责任人责任,罚款10元/次;

    13、卫生检查不合格者,罚款5元/次;

    14、菜内发现发丝,铁屑或其他厨房用品,追究负责人责任,如查不出,配菜员,炒菜者和传菜员平摊此菜的赔偿金;

    15、热菜出菜时不加任何修饰的,打盒者罚款5元/次;

    16、丢失工具者,按工具价格赔偿;

    17、成菜上桌后客人颗粒未尽的菜,究其炒菜人员的责任,落实后于以惩罚,如因菜品质量问题,炒菜人员按菜谱价格赔偿;
    视情节,酌情处理。

    二、奖励制度

    1、提出对厨房改善的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并切实有效者,奖励10元/次;

    2、创作出新菜品,并给酒店带来良好效益者,奖励50元/次;

    3、连续一个月,卫生检查全优者,奖励20元;

    4、及时发现隐患(例如下班前发现煤气阀门没关),避免危险发生者,奖励20元。

    5、酒店员工奖罚的规章制度

    一、奖励制度

    1、工作积极,团结同事。

    2、员工过生日时,酒店为其赠送礼品。

    3、工作能力优秀,不迟到,不早退,无旷工。

    4、礼貌、热情、周到的服务,经常得到客人的.好评。

    5、所管理的器具、用具无破损、无丢失。

    6、从酒店的利益出发,为酒店的发展,尽心尽力。

    以上6条,酒店按季度、年度进行评比,依据评比结果给予表彰和现金奖励。

    二、惩罚制度

    (一)违以下条款按次进行现金处罚

    1、浪费公物,视情节轻微的。

    2、对客人指手划脚,品头论足。

    3、对宾客不礼貌,与客人争辨。

    4、与客人争吵,把个人情绪带入工作中。

    5、妨害工作秩序或违安全卫生工作守则。

    6、在工作时间聊天、嬉戏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

    7、工作时间内躺卧、睡觉,随意拨打电话。

    8、当值时擅离工作岗位,闲逛,干私人事情。

    9、随意进出厨房、餐厅,到厨房抓吃、抓拿的。

    10、不经请假,随意旷工。

    11、上班时间随意吸烟,擅离工作岗位,无故迟到、早退。

    12、当班时吃东西、看电视,用酒店电话办理私人事情。

    奖罚制度员工奖罚制度 第10篇

    奖励制度:

    (1)工作认真,效率高,完成质量高者(没有失误)奖励:10元—100元;

    (2)对部门工作提出有意义的建议,且行而有效者奖励:50元—200元/次;

    (3)对部门有突出贡献者奖励:50元—500元;

    (4)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或主动实施合理化改进,起到提升服务质量,节约成本、提高工作效率等作用的奖励20元----100元

    罚款制度:

    (1)拣错货、发错货、配错货、发错货的部门会议批评处一次性罚款10元—50元;

    (2)不按规范放货、不定期盘点、部门会议批评,处一次性罚款10元—50元;

    (3)不搞部门卫生,不听从领导安排工作处一次性罚款10元—50元;

    (4)损坏公司财产、在公司内打架斗殴的、影响其他员工正常上班的、勾结其他人员盗劫公司有价资产的、损害公司形象者处一次性罚款50元—500元

    以上各部门负责人均负连带责任,如遇突发状况酌情免责。(如:突然有人员离岗、公司交代的另外突发事物)

    奖罚制度员工奖罚制度 第11篇

    一、工作态度:

    1、按酒店操作规程,准确及时地完成各项工作。

    2、员工应服从上司安排,认真、努力做好上司所安排的工作。

    3、员工对直属上司答复不满意时,可以越级向上一级领导反映。

    4、工作认真,待客热情,说话和气,谦虚谨慎,举止稳重。

    5、对待顾客的投诉和批评时应冷静倾听,耐心解释,尽量自己将问题圆满解决,任何情况下都不得与客人争论,解决不了的问题应及时告直属上司。

    6、员工应在规定上班时间的基础上适当提前到达岗位作好准备工作。工作时间不得擅离职守或早退。在下一班员工尚未接班前当班员工不得离岗。员工下班后,无公事,应在30分钟内离开酒店。

    7、员工不得在工作时间接待亲友来访。未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员工不得使用客用电话。

    8、上班时严禁串岗、闲聊、吃零食。禁止在餐厅、厨房、更衣室等公共场所吸烟,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

    9、热情待客,站立服务,使用礼貌语言。

    10、未经部门经理批准,员工一律不准在餐厅做客,各级管理人员不准利用职权给亲友以各种特殊优惠。

    11、上班期间,没有客人,员工不的随意在沙发、座椅上坐躺。

    二、制服及工作牌:

    1、员工制服由酒店发放。员工有责任保管好自己的制服。在工作时间员工应佩戴工作牌。

    2、员工离职时须把工作服和工作牌交回到主管部门,如不交回或工作服破损,须交付服装成本费。

    三、仪表、仪容、仪态及个人卫生:

    1、员工的"精神面貌应表情自然,面带微笑,端庄稳重。

    2、员工的工作衣应随时保持干净、整洁。

    3、男员工应修面,头发不能过耳和衣领。

    4、女员工应盘头,保证良好的精神面貌。

    5、男员工应穿皮鞋,禁穿拖鞋或凉鞋。女员工应穿黒色高跟鞋,肉色袜。

    6、手指应无烟熏色,女员工只能使用无色指甲油。

    7、只允许戴手表、婚戒以及无坠耳环。厨房员工上班时不得戴戒指。

    8、工作时间内,不剪指甲、抠鼻、剔牙,打哈欠、喷嚏应用手遮掩。

    9、工作时间内保持安静,禁止大声喧哗。做到说话轻、走路轻、操作轻。

    四、公司卫生:

    1、保洁人员应当在营业之前打扫一次,在工作期间应保证营业区的卫生良好,但不得影响到其他员工工作,不可妨碍到客人。

    五、拾遗:

    1、在酒店任何场所拾到钱或遗留物品应立即上缴主管作好详细的记录。

    2、如物品保管三个月无人认领,则由酒店最高管理当局决定处理方法。

    3、拾遗不报将被视为从偷窃处理。

    六、酒店财产:

    1、员工应清楚自己工作时所需器具的摆放位置;

    2、酒店物品(包括发给员工使用的物品)均为酒店财产,无论疏忽或有意损坏,当事人都必须酌情赔偿。员工如犯有盗窃行为,酒店将立即予以开除,并视情节轻重交由公安部门处理。

    七、出勤:

    1、员工必须依照《员工作息时间表》及管理人员安排的班次表上班,需要变更班次,须先征得领导允许。

    2、员工在上班时间之前必须签到。

    3、严禁替他人签到,如有违反,代签卡者及持卡本人将受到纪律处分。

    4、员工如有急事不能按时上班,应电话通知征得部门经理认可,事毕后补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5、工作牌遗失,立即报告人事部,经部门经理批准后补发新卡,办理所需费用由遗失工作牌的员工本人承担。

    6、员工在工作时间未经批准不得离职。

    八、酒店安全:

    1、员工进出酒店,主管人员保留随时检查随带物品的权利。

    2、员工不得携带行李、包裹离店,特殊情况必须部门主管同意方可离店。

    九、电路故障:

    当电路出故障时,应采取下列措施:

    1、通知维修人员,立即采取应急措施,不要擅自处理。

    2、和正在用餐客人谈话,表示歉意。

    十、消防安全:

    1、酒店配有标准的消防设备。每一位员工都必须熟悉并了解正确使用灭火

    器和消防设备,熟记酒店消防楼梯和疏散通道。

    2、发现火灾时,情节较小时,尽快用灭火器处理,情节严重时,拨打119。

    十一、火灾预防:

    1、遵守有关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

    2、严禁把烟蒂或其它燃烧留在楼梯内、包厢、过道或字纸篓里。

    3、酒店内任何地方都不得堆积废纸、脏毯、脏棉织品或其它易燃物品,以杜绝易燃源。

    4、不准在灶台或高瓦数电灯附近放置燃易爆物品。

    5、盛有易燃、易爆物的容器,不得存放在大楼内。

    6、任何员工发现还在冒烟的烟头都应该立即把它熄灭。

    7、如果发现电线松动、磨损、折断、电源插座和电器的破损等情况,应立即报告维修部门,以便及时修复。

    8、厨师上班前必须检查燃油管道、燃烧器、开关等设施的安全状况。发现泄漏,应该关闭阀门,报告维修部门。

    9、厨师下班前必须检查所有厨房设备,关掉所有阀门的开关。

    十二、奖罚条例

    为了实现个人利益与公司利益的高度统一,所有员工应遵守《员工日常行为准则》,在此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优秀员工:

    酒店每月会取用一定的资金作为员工的奖金,按照各员工的岗位职责进行考核,月末、季末、年终进行评比,被评为优秀员工者,将受到酒店的荣誉及物质奖励。

    (二)、嘉奖、晋升:

    酒店对改进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经济效益有突出贡献,或者在酒店日常的工作中,创造出优异成绩者将进行嘉奖或晋升。

    (三)、失职的种类,纪律处分:

    1、纪律处分为口头警告、纠正面谈、书面警告、辞退警告、扣工资、停薪、辞退、解除合同或开除。纪律处分由部门经理发失职表,失职表交失职的员工签收,副本送主管部门负责归档。

    2、凡第三次发生甲类失职予以50元的经济处罚,以后发现一次甲类失职扣除50元,超过五次将不能进行优秀员工评比,六次公司可将该员工辞退;

    3、凡第一次发生乙类失职时予以100—500元的经济处罚,第二次发生乙类失职时将扣除500—1000元的处分,对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相关人员得酌情负责,情节特别严重者可被辞退。

    4、上班期间,没有客人,员工不的在沙发、座椅上坐躺。违反一次罚款30元。

    5、一经被公司辞退的职员,该月工资将被扣除40%。

    附:失职类型

    甲类失职:

    1、上班迟到,早退,上班不签到或唆使别人为自己签到和替别人签到;

    2、仪表不整洁:

    A男士留长发,女士不盘发;

    B手脏;

    C站立姿势不正;

    D手插口袋;

    E衣袖、裤脚卷起;

    F不符合仪表仪容规定;

    3、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或在酒店其它客人可以看到和听到的地方做不雅的习惯动作,聚众讨论个人事情;

    4、擅离工作岗位或到其它部门闲荡,上班时间做私事,看书报和杂志、听收音机、录音机或看电视(休息或工作需要例外);
    不遵守打电话的规定;

    5、损坏工作服,将酒店文具用于私人之事;
    下班时未将自己工作用品归位,未关闭电脑、音响、打印机、照明、空调、饮水机等电器电源。

    6、培训课旷课,不参加单位举行的集体活动。

    7、不经许可带妻子、丈夫、男女朋友等进入酒店。

    8、不按规定做事,对公司造成一定损失的。

    9、违反《员工日常行为准则》、《办公人员行为准则》规定情节较轻的。

    乙类失职:

    1、旷工。

    2、营业区、服务生个人、餐具的卫生不合格,影响客人心情的。

    3、上班时间打瞌睡;
    在酒店内赌博或观看赌博;

    4、对客人和同事不礼貌,说辱骂性和无礼的话,发表虚假或诽谤言论,影响酒店、客人或其他员工的声誉;
    在酒店内危害任何人员,殴打他人或互相打架。

    5、未经允许在酒店内喝酒,在除了指定位置以外的其它场所吸烟。

    6、在酒店内乱丢东西,故意损坏消防设备,因粗心大意损坏酒店财产,私自拿公司财产。

    7、拒绝安全检查包裹、手提包或员工身份证,涂改工卡,擅自配置酒店范围内任何钥匙,遗失、复制、未经许可使用总钥匙;

    8、不遵守消防规定,因对火源、电路、水管未处理妥当,而出现事故的,隐瞒事故,违反安全规定的。

    9、未经同意改换班次、休息天或休息时间;
    拒绝执行管理人员的合法的命令,违犯店规,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的。

    10、超过工作范围与客人过分亲近;
    向顾客索取小费或其它报酬;
    作不道德交易。

    11、泄露酒店机密情况;
    偷窃酒店、客人或其他人的财物或拿用酒店、客人的食物、饮料

    12、工作表现差或工作效能差。

    13、违反《员工日常行为准则》、《办公人员行为准则》规定情节严重的。

    14、触犯国家任何刑事罪案。

    奖罚制度员工奖罚制度 第12篇

    奖励制度:

    部门成员涉及到如下事项,可享受20元—50元的奖励、员工大会通报表扬

    (1)服务态度好,常受到客户表扬;

    (2)接单、开单服务好,并能经常提供业务线索给营销部,或加盟商户信息。

    (3)并给公司建设提供可行性建议;

    (4)当月未发生工作失误的。

    处罚制度:

    涉及到如下事项:一次性罚款10元—50元

    (1)报错单、打错单、漏打单的

    (2)客户投诉态度不好的、产品不熟悉的、价格不清楚的

    (3)不及时汇报工作情况的,电话响不接的

    (4)不参加小组和公司会议电话的

    奖罚制度员工奖罚制度 第13篇

    一、目的:为了表扬先进,激励后进,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此制度。

    二、奖励涉及对象:公司所有员工。

    三、奖励方式:精神奖励、物质奖励。

    四、奖励事项分类:

    1、重量级奖励

    员工涉及到如下事项,可享受100元—500元的经济奖励、100元—300加薪、员工大会通报表扬(奖励金额视具体情况由公司领导和人事部门作出)

    (1)在完成公司工作、任务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和经济效益的;

    (2)对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积极、有实效的;

    (3)保护公司财物,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4)在公司、社会见义勇为,与各种违法**、不良现象斗争有显著成绩;
    (颁发荣誉证书)

    (5)对突发事件、事故妥善处理者;

    (6)一贯忠于职守、认真负责、廉洁奉公、事迹突出的;

    (7)全年出满勤的;

    (8)为公司带来良好社会声誉的;

    (9)其他应给予奖励事项的。

    2、一般性奖励:

    员工涉及到如下事项,可享受50元—200元的经济奖励、50元—200元加薪、员工大会通报表扬(奖励金额视具体情况由公司领导和人事部门作出)

    (1)品行优良、技术超群、工作认真、克尽职守成为公司楷模者;
    (颁发荣誉证书)

    (2)领导有方、业务推展有相当成效者;

    (3)参与、协助事故、事件救援工作者;

    (4)遵规守纪,服从领导,敬业楷模者;

    (5)主动积极为公司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减少成本开支,节约资源能源的员工;

    (6)拾金(物)不昧者。

    奖罚制度员工奖罚制度 第14篇

    公司制定员工奖罚制度,能提高员工工作的积极性,这其实也是员工管理技巧之一。以下是一则员工奖罚制度范本,仅供各位参考借鉴。

    第一条 总则: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本着公平竞争,公正管理的原则,进一步贯彻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工作流程、明确岗位职责,公司根据各部门之间协作事项与工作流程,特制定本奖惩制度。

    第二条:公司奖惩制度本着“奖惩结合,有功必奖,有过必罚”的原则,与员工岗位职责挂钩,与公司经济效益相结合。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奖惩制度,贯穿于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中,公司所有员工须自觉遵守并相互进行监督。

    第四条:奖励或处罚方式:

    1、 处罚方式:现金处罚(从当月工资中扣除并通报)。

    2、 奖励方式:公司实行红包奖励制度,根据各部门的阶段工作考核情况,随时或年底发放。

    第五条 员工奖励主要有通报表扬和奖金奖励,程序如下:

    1、 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部门提名;

    2、 办公室、本部门审核;

    3、 总经理办公会议会审;

    4、 总经理批准;

    第六条 处罚办法,员工如果损害公司利益,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以下处罚:

    1、 通报批评;

    2、 经济处罚;

    3、 降级;

    4、 辞退。

    第七条 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励

    1、 完成本部工作计划指标,创造较大经济效益;

    2、 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设,被公司采纳,并取得一定效益的;

    3、 节假日经常加班,并取得显著效果者。

    4、 维护财经纪律,**歪风邪气,事迹突出者;

    5、 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工作绩效突出者。

    6、 堵住公司的经济漏洞,并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者。

    7、 其他对公司做出贡献者,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八条 员工有下列行为的应给与通报批评并作处罚。

    1、 迟到、早退一次罚款30元;

    2、 在工作时间嬉戏、擅离工作岗位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罚款30元;

    3、 轻微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造成损失的罚款50元;

    4、 工作时间串岗,妨碍他人工作罚款30元;

    5、 不按要求打扫卫生罚款30元;

    6、 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告、中伤他人、制造事端者罚款100元;

    7、 遗失经营管理之重要文件、物品或工具罚款50元;

    8、 不按时参加公司的会议培训罚款30元;

    9、 不配合各部门工作的罚款100元;

    10、 部门经理及主管责任人对本部门制度的宣贯、执行和监督负直接责任,对部门人员奖励或处罚承担200%责任,即同时按对员工奖励、处罚数的200%的比例奖励、处罚本部门经理及主管负责人;

    11、 若被处罚员工屡教不改,重复同样错误,或不听劝阻,不服从管理者,则上级主管人员或制度执行部门有权力对其进行加倍处罚直至停职处理,造成后果的,由被处罚当事人承担后果与损失;

    12、 凡是部门经理或主管发现问题不及时纠正,或包庇下属、隐瞒事实者,与责任当事人处以同等处罚;

    13、 工作流程中每一流程责任人要对前面各个流程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如发现上一流程有问题,有权拒绝继续进行下一道流程,并有权向所属部门主管或经理提出申诉或向公司进行投诉。若未对上一道流程进行检查,或发现问题但未提出或解决,则所发生一切后果与损失,由本人及所在部门承担,处罚100元;

    14、 各员工之间应互相监督、检查,发现隐瞒、包庇问题或知情不报,并造成损失的罚款100元;

    15、 完不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任务,罚款100元;

    16、 有制度的参照员工管理制度,没有成文制度可参考的,由总经理召开行政人事管理会议决定。

    奖罚制度员工奖罚制度 第15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厂职工行为,强化职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营造良好的企业文化,打造高效的团队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务院《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厂干部职工。

    第二章职工奖励

    第三条奖励的项目分为个人荣誉

    奖、成果奖、其他奖三类。

    第四条个人荣誉奖项:

    (一)企业劳动模范、优秀管理者和优秀员工:年度内出色地完成本职工作或多次受到嘉奖的职工,根据厂部每年颁发的文件精神组织评选,可获得年度劳动模范、优秀管理者或优秀员工荣誉称号并记入个人档案。

    (二)书面嘉奖:

    1、在对外服务和协调工作中,为我厂带来良好社会声誉引起社会良好反响的;

    2、妥善处理突发事件,避免事故,或见义勇为、保护国家财产的;

    3、恪尽职守,爱岗敬业,在本职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4、工作主动性强,常提合理化建议,创造了较好的效益。

    由厂长提名或单位申报,经厂长办公会通过后,颁发书面嘉奖证书并记入个人档案。

    (三)通报表扬:生产经营活动中,保质保量全面完成或超额完成生产经营指标或工作任务的;
    在行风建设中,取得显著成绩的。由厂人事部门负责收集并形成书面决定,在全厂范围内公布。

    第五条成果奖项:

    (一)管理成果奖:创新管理思路,创新管理模式或者运用科学的管理方法,改进提升管理水平,取得明显成效的,可参评厂部专业委员会组织的管理创新成果奖或管理应用成果奖。

    (二)技术成果奖:在企业工艺设计、工程施工、线路安装、设备维修、计算机软件开发等方面有发明创造、技术革新、技术改进或提出合理化建议,或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以及将研究成果论文在某某级以上杂志上公开发表或在供电行业获得论文奖的,可参评厂部技术进步管理委员会组织的技术成果奖或技术革新合理化建议奖。

    (三)qc成果奖:积极组织开展群众性的qc活动,通过活动解决管理或技术中的实际问题,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其成果由厂部组织发表并给予奖励。对于优秀的成果,由厂部推荐到上级发表。

    第六条其他奖项:

    (一)对举报违章用电、损坏供电设施的有功人员按《关于对举报违章用电、损坏供电设施的有功人员的奖励办法》执行。

    (二)获上级政府部门颁发的各种单项奖励的人员;

    (三)公司内部开展各类管理活动中的获奖人员;

    (四)在各类报刊杂志上发表与我厂生产经营有关的论文及宣传我厂两个文明建设成就的通讯报道、照片新闻的在岗职工。

    第七条物质奖励标准:

    (一)获得某级以上个人荣誉称号者,奖励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二)获得全厂劳动模范荣誉称号者,一次性奖励人民币800元;

    (三)获得全厂优秀管理者、优秀员工荣誉称号者,一次性奖励300元;

    (四)获得书面嘉奖者,一次性奖励100至300元。为公司挽回重大经济损失或产生较好经济效益者,经厂长办公会研究后可按一定比例提取奖励;

    (五)成果奖及其他奖的奖励标准及奖励程序按照厂部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三章职工处罚

    第八条职工处罚是对在生产经营中违反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准则及出现了工作过失的职工,进行相应的经济惩罚和行政处分。处罚的种类有四类:经济惩罚、内部待岗、行政处分(1、警告2、记过3、记大过4、留用察看5、开除)、解除劳动合同。上述各类处罚可以并用。

    第九条处罚范围如下:

    (一)违反劳动纪律类

    1、上班迟到、早退、串岗的;

    2、上班时间干私活、玩游戏、炒股及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的;

    3、不按规定请销假、擅离职守、无故旷工的;

    4、在工作场所打架斗殴、酗酒滋事、聚众赌博等扰乱工作秩序的;

    5、未经许可擅自操作、使用本职权限以外的设备、仪器以及物品的;

    6、违反劳动纪律规定,请人代工的;

    7、内部退养及请长假的职工,违反与厂部签订的各种协议的。

    (二)违反职业道德准则类:

    1、违反供电业务规定,损害我厂利益的;

    2、违反我厂行风建设有关规定,服务态度恶劣,与用户争吵,造成不良影响,有损我厂形象的;

    3、弄虚作假,欺骗组织,骗取收入和奖励,或主管对职工错误给予包庇的;

    4、遇到紧急情况或意外事故,有意回避逃离的;

    5、不服从领导工作分配,甚至违抗命令,威胁侮辱主管人员的。

    (三)工作过失类:

    1、消极怠工、工作不到位,未完成工作任务的;

    2、违反操作规程,或业务生疏,或**,发生生产或安全事故,造成经济损失的;

    3、工作马虎、违反管理规定,造成企业浪费和损失的;

    4、损坏生产

    设备或遗失物品和资产的。

    第十条经济惩罚标准:

    (一)迟到、早退一次扣30元;
    迟到、早退一个半小时以上,视同旷工半天;
    迟到、早退三小时以上视同旷工一天;
    旷工1天,扣发本人日工资200%;

    (二)违反劳动纪律第1、2、3、4、5款者,违反一次扣30元。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按《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处理;

    三)违反请销假规定,越权所批准的假期无效。对请假人按旷工处理,另扣班组负责人及单位(部门)负责人每次100元;

    (四)违反劳动纪律规定,请人代工的,当事人按旷工行为处理。所在班组负责人不制止、不报告的,停发其一个月绩效工资;

    (五)违反工作过失类第2款,按照《厂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执行;

    (六)违反工作过失类第3、4款,损失1000元以下的,损失全额赔偿;
    损失1000元以上的,超过1000元部分赔偿5%(最高不超过1万元);

    (七)对违反职业道德准则者,每查处一次,扣发责任人50元。其中第3款中骗取的收入和奖金予以没收。

    第十一条内部待岗规定:

    (一)职工消极怠工,违反岗位职责或工作不到位,连续三个月完不成工作任务的,经本单位研究同意,可给予内部待岗的处理,待岗期间停发绩效工资;

    (二)在单位劳动用工改革中,因双向选择、竞聘上岗中落聘的职工,按内部待岗接受管理。

    第十二条行政处分规定:

    (一)行政警告:一年内连续旷工2天以内或累计旷工5天以内的;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类第4、5款的;
    违反工作过失类,造成损失5万元以下的;

    (二)行政记过:一年内连续旷工2天以上5天以内或累计旷工5天以上10天以内的;
    一年内受到两次行政警告处分的;
    因违反职业道德准则受到有关部门效能告诫的;
    因工作过失,造成损失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

    (三)记大过:受到记过处分后一年内再受行政处分的;
    因工作过失造成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经济损失的;
    违反劳动纪律规定,请人代工的;
    或一年内连续旷工5天以上10天以内或累计旷工10天以上20天以内的;

    (四)留用察看:记大过后一年内再受行政处分的;
    因工作过失造成20万元以上经济损失的;
    或一年内连续旷工10天以上15天以内或累计旷工20天以上30天以内的;

    (五)开除:一年内多次受到行政处分仍不改正的;
    因违法被判刑的。

    (六)对受行政警告处分者,停发三个月工资;
    对受行政记过处分者,停发四个月工资;
    对受记大过处分者,停发五个月工资;
    对受留用察看处分者,察看期间停发工资。停发工资期间按﹡﹡某最低工资标准发放生活费。

    第十三条解除劳动合同:

    (一)一年内连续旷工15天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以上的;

    (二)根据劳动合同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受到开除处分的;

    (四)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内部退养及请长假的职工,因违反与厂部签订的各种协议,并根据协议规定应当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十四条对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的处分由任免机关或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第十五条一般干部职工处分的权限和程序

    (一)对职工经济处罚,由职工所在单位按厂部规定进行处理并报厂人事部门备案;

    (二)给予职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由所在单位提出处理意见,并附证据报有关部门核实并征求厂工会意见后,经厂长办公会议决定,由厂人事部门负责以书面形式分别通知所在单位和本人,并监督执行;

    (三)解除职工劳动合同,由厂人事部门征得厂工会同意后,经厂长办公会议决定,由厂人事部门负责以书面形式分别通知所在单位和本人,并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四)开除职工基本程序如下:

    1、开除职工时厂劳动人事部门必须认真核实其所犯错误事实,如实提供材料和证据;

    2、处理意见和事实材料要和被处分者见面,认真听取本人申辩。如本人拒绝时,要有详细记录;

    3、给予职工开除处分时,处理时间从证实职工犯错误之日起不得超过5个月时间;

    4、开除职工必须经厂长提出,由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和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备案;

    5、开除决定应写明被开除原因;
    职工如不服,可在公布处理决定之日起15天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述;

    6、形成处理决定后应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并书面通知本人,同时抄报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等有关部门,并将人事档案移交当地劳动保障部门。

    第十六条如发现单位包庇隐瞒职工错误或从轻处理,除责令其纠正外,职工的处罚款项从所在单位工资总额中扣除;
    对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进行打击报复的,或对应受处分的职工进行姑息包庇的,将从严处理。

    第十七条职工对所受处罚不服或有争议者,可在处罚决定之日起7天内,以书面形式向厂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诉。如职工对调解答复不满意,还可在规定时间内向上级申诉,申诉期内执行原处罚意见。

    第十八条本办法中涉及的金额、天数等,凡表述为“以上”的,均包括本数;
    凡表述为“以内”、“以下”的,均不包括本数。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厂人事部门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厂部其他有关条例、规定和制度与本办法相抵触的,一律按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条本办法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有抵触,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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