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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来源:网友投稿 发布时间:2022-06-24 15:30:05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4篇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篇1

    2019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优化政府组织结构,梳理同一政府不同部门之间的职责分工,厘清不同部门之间的职责权限,相对集中行政决策、执行和监督的权力。下面是小编带来的20XX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有兴趣的可以看一看。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按照国家、省、市、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按照党中央部署和省市要求,优化政府组织结构,梳理同一政府不同部门之间的职责分工,厘清不同部门之间的职责权限,相对集中行政决策、执行和监督的权力。

    牵头单位:县编办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法制办,各镇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

    (二)按照党中央部署和省市要求,积极稳妥实施大部门制,将职能相近、职权交叉重叠的机构进行重新整合,精简机构。

    牵头单位:县编办

    责任单位:县法制办,各镇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

    (三)进一步完善行政审批事项的动态管理制度,根据行政审批事项增加、取消、调整和变更等情况,及时清理行政审批事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实行目录化、编码化管理。

    牵头单位:县编办

    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镇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

    (四)探索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工作改革。

    牵头单位:县编办、县法制办

    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各镇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

    (五)实施就业、社会保障、保障性住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卫生、公共文化体育事业、民政服务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重点工作任务。逐步扩大公共服务财政投入规模,增强县以下基层政府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进一步完善政府向社会购买公共服务制度。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

    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卫计局、县文化出版局、县房管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部门

    (六)进一步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进场项目目录管理,不断探索和完善公共资源交易规则,强化全过程、全方位监管。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等部门

    (七)持续推进生态绿化和生态水系建设,加大生态修复力度。

    牵头单位:县环保局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国土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

    (八)不断完善并严格实行环境信息公开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

    牵头单位:县环保局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国土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畜牧兽医局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建设

    (九)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纠错的长效机制。

    牵头单位:县法制办

    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

    (十)政府法制机构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通过备案审查的规范性文件目录,每年组织检查一次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依法受理和处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审查申请。

    牵头单位:县法制办

    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

    三、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十一)进一步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制定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实施办法,探索在某领域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试点工作。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县法制办、各有关部门,各镇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

    (十二)制定**县20XX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事项,适时建立重大行政决策信息报备系统。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县法制办、各有关部门,各镇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

    (十三)进一步完善行政机关内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

    牵头单位:县法制办

    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各镇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十四)进一步完善**县行政执法网,除特殊事项外,所有行政执法部门的处罚案件都要在**县行政执法网办理。

    牵头单位:县法制办

    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各镇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

    (十五)进一步完善县、镇(街道)二级行政执法网络全覆盖。

    牵头单位:县法制办

    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各镇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

    (十六)深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巩固“三项制度”成果。

    牵头单位:县法制办

    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各镇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

    (十七)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机制,探索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制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

    牵头单位:县法制办

    责任单位:县法院、县检察院

    (十八)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明确具体操作流程,重点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

    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各镇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

    (十九)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人员队伍进出管理机制,实行动态管理。

    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各镇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

    (二十)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人员保障机制,推行岗位定期轮换等工作制度,对长期在一线工作的行政执法人员,在评先树优方面予以倾斜,逐步建立符合行政执法特点的保障体系,建立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职业风险保障制度。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

    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各镇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

    (二十一)行政机关履行执法职责所需经费,由各级政府纳入本级政府预算,保证执法经费足额拨付。改善执法条件,合理安排执法装备配备、科技建设方面的投入。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

    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各镇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与监督

    (二十二)进一步健全各级政府及政府部门执法监督机构,配齐配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人员,发挥行政执法网的监督功能,定期对行政执法工作进行通报。

    牵头单位:县法制办

    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各镇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

    (二十三)完善行政执法评议制度,逐步公开评议结果,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投诉处理机制。

    牵头单位:县法制办

    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各镇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

    (二十四)加强对有关部门内部权力的制约,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转让、公共工程建设等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

    责任单位:县审计局、县财政局、县法制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有关部门,各镇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

    六、建立透明、高效、便民的政务服务体系

    (二十五)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推进“一窗受理”制度,进一步深化“一化四联”的完整服务模式,提高行政效能。

    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

    (二十六)进一步完善县、镇、村三级便民服务体系,创新服务方式,实行上下联动、覆盖城乡的便民服务网络。

    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各镇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

    (二十七)加强行政审批信息化建设,开通行政审批质量回访评价信息系统。

    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二十八)进一步完善通过各种媒体回应社情民意的机制,全面准确地向社会发布相关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注。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各新闻媒体单位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二十九)建立和完善对网络舆情的收集和研判制度,及时汇总、分析热点、敏感、复杂矛盾信息,加强对群体性、突发性事件的预警监测。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

    (三十)各部门要依法对涉及本单位的矛盾纠纷积极进行调解。涉及多个部门的行政纠纷,由本级政府指定的部门牵头调解。

    牵头单位:县法制办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司法局等各有关部门,各镇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

    (三十一)健全和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在原有人民调解委员会基础上,积极稳妥地推进行业性、区域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重点协调解决消费者权益、劳资关系、医患关系、物业管理等方面的矛盾纠纷,促进当事人平等协商、妥善解决矛盾纠纷。

    牵头单位:县司法局

    责任单位:县工商局、县人社局、县卫计局、县房管局等有关部门

    (三十二)进一步理顺行政裁决工作机制,逐步开展集中行政裁决权工作。

    牵头单位:县法制办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各有关部门,各镇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

    (三十三)进一步巩固行政复议标准化工作成果,全面深化行政复议标准体系建设,严格落实标准体系各项制度标准和工作流程。

    责任单位:县法制办

    (三十四)进一步健全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行政复议制度。实行行政复议应诉人员资格认证和持证上岗制度。新进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人员必须具有法律职业资格。县级以上政府要确保行政复议案件由3名以上行政复议专职人员办理。

    责任单位:县法制办、县编办

    (三十五)严格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党政机关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进一步强化考核力度,切实提高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比例,提高行政应诉工作人员办案的能力,实现行政应诉工作队伍专业化与规范化。

    责任单位:县法制办、各有关部门,各镇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

    八、全面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三十六)进一步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把能否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重要内容,在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县法制办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三十七)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法治政府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党政主要负责人及领导班子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县法制办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三十八)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查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考察其掌握相关法律知识和依法行政情况,将考查和测试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任职的重要参考,促进政府及其部门负责人严格履行法治建设职责。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县法制办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三十九)每年要至少举办一期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培训班每期不少于5天,各级政府领导班子每年应当举办两期以上法治专题讲座。

    牵头单位:县法制办

    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各有关部门,各镇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

    (四十)每年组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治培训不少于20学时,行政执法人员不少于40学时。

    牵头单位:县法制办、县人社局

    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各镇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

    (四十一)各级政府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政府部门每年至少四次专题研究依法行政工作。

    牵头单位:县法制办

    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各有关部门,各镇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

    (四十二)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政府及部门法制机构建设,使法制机构的规格、编制、经费与其新形势下承担的职责和任务相适应。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明确法制工作负责机构及工作人员。

    牵头单位:县编办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法制办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篇2

    县信访局2018年法治建设工作计划

    2018年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法治××建设总目标,全面落实《中共××县委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工作的实施意见(2016—2020年)》,着力弘扬法治精神,积极推动法治实践,加快推进依法治县进程,为全县“十三五”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现制定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公正执法和依法行政为重点,全面推进法治建设,为加快×ד四城同创”建设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

    二、创建目标

    经过一年的努力,力争成为“法治单位”创建工作先进单位。

    三、具体措施

    1.广泛开展法制宣传,使行业法律法规深入人心

    积极拓宽宣传渠道,改进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宣传法治创建氛围。使法治宣传工作贯穿于法治创建全过程,以提高群众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率为目标,广泛开展法制宣传。

    2.加强法治理念教育,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在局机关干部职工中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使其充分认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正确领会并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的科学内涵和本质要求。学习专业法律法规等,不断提高大家依法行政能力,杜绝违法行为的发生。

    3.推进依法行政进程,争当创建工作先进单位

    我单位是直接面对群众开展工作的一个单位,要进一步健全依法行政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积极构建教育、预防、监督机制。以推进依法行政为重点,切实规范行政行为,建设一支优良的依法行政队伍,接受社会监督,努力让党委、政府放心,让群众满意。

    4.加强组织领导,为创建提供强大保证

    坚持“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原则,切实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并把法治建设工作作为年度重要工作纳入总体部署,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协调、同考核,做到责任明、措施硬、考核严。

    ××县委政府信访局

    2018年2月5日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篇3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为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X—X年)》和《X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省X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的通知》(X政〔X〕20号)、《中共X市委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实施意见》(X发〔X〕8号),着力抓好落实,尽力改革创新,全力提升求进,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建设生态活力幸福之城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制定X年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持续推进政府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做到政府职权法授、程序法定、行为法限、责任法究,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科学规范权力运行流程,对权责清单运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健全权责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建立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清单制度,清理取消不合法、不合规、不合理的项目,公布市级收费目录清单,减轻企业和公民负担。加快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建设,发挥政府诚信建设示范作用。(牵头单位:市编办、财政局、发改委)

    (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做好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进一步简化投资项目报建审批,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社会投资活力。规范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防止行政许可事项边减边增、明减暗增。深化行政审批标准化改革,简化环节,优化流程,压缩时限,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牵头单位:市编办、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三)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扎实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按照规定节点完成试点任务。积极推进X区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获省政府批准并实现该项工作在我市的全覆盖,加强对城管执法工作的指导监督,进一步提升执法、管理和服务水平。全面落实执法经费财政保障制度,严格执行罚缴分离、收支两条线管理和罚没物品依法处理规定。(牵头单位:市编办、财政局、市政府法制办)

    二、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四)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决策程序和法律责任,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定程序,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未经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作出决定。(牵头单位:市政府法制办)

    (五)严格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全面落实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及责任倒查等制度,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对超越法定权限、违反程序、决策严重失误或依法应及时作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追究行政首长、负有责任的其他领导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员责任。(牵头单位:市监察局)

    (六)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认真落实《X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暂行规定》,修订X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选聘好市政府法律顾问。X年12月底前,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建立和实施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X年12月底前,执法涉法事务较多的县区政府工作部门要建立和实施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需要建立和实施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备案、统计报告制度。(牵头单位:市政府法制办)

    三、提升服务型行政执法水平

    (七)全面实现基层提升。将X年确定为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基层提升年”,以基层和执法一线为重点,加强工作指导,健全服务机制,拓展服务领域,着力解决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升基层行政执法机关和单位服务发展、服务企业、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注重发现和培育基层服务型行政执法先进典型,确立一批示范点,立标杆、抓队伍、强素质、树形象,形成争创先进、争当标兵的良好氛围。(牵头单位:市政府法制办)

    (八)持续完善服务体系。结合编制权责清单以及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等相关工作,全面梳理和公开公共服务事项。坚决砍掉各类无谓证明和繁琐手续,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和盖章环节,原则上一律取消,最大限度精简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缩短办理时限、提升服务质量。继续将部门分设的办事窗口整合为综合窗口,变多头受理为一口受理,积极推行一站式办理、上门办理、预约办理、自助办理、同城通办、委托代办等服务模式。探索“互联网+行政执法”,推进网上办理和网上咨询,逐步构建实体政务大厅、网上办事大厅、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等多种形式有机统一的公共服务平台。(牵头单位:市编办、发改委、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九)深入做好行政指导。在严格执法的基础上,不断创新柔性执法方式,提升行政执法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落实行政指导制度,推行提示、示范、辅导、引导、规劝、约谈、建议、回访等行政指导方式,规范、引导和督促各行政执法部门做好行政指导工作。开展“亮丽城管、出彩城管”活动,举办第二届全市城管执法技能大赛。(牵头单位:市政府法制办)

    (十)探索实施行政调解。制定加强行政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行政调解范围、程序。组织梳理行政调解依据,明确部门职责任务。注重在基层推行行政调解工作,基层公安、民政、国土资源、环保、交通运输、工商、质监、价格等行政调解任务较重的单位,可结合实际成立行政调解委员会,制定具体的行政调解程序,确保行政调解工作规范开展。(牵头单位:市政府法制办)

    四、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十一)规范执法行为。认真贯彻实施《X省行政执法条例》,健全执法岗位责任体系,各行政执法部门在梳理权责清单基础上,把法定职权逐项落实到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严格依法确定执法机构和岗位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做到权力清楚、责任明晰。严格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统一行政执法文书,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做好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工作,强化对重大行政处罚行为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做好行政执法案卷日常抽查、集中评查工作。(牵头单位:市政府法制办)

    (十二)严格执法责任追究。对监督检查及评议考核中发现、复议诉讼中被变更或撤销、新闻媒体曝光、群众投诉举报查证属实的违法或不当行政执法行为,按照《X省行政执法责任追究试行办法》等规定,严格追究责任。(牵头单位:市政府法制办)

    五、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和政府立法工作

    (十三)严格管理规范性文件。认真落实《X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制度,未经听取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不得发布施行。探索建立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系统,实行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提升备案审查能力,做到有件必备、有件必审、有错必纠。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与法律法规不一致或相互之间不协调的规范性文件,及时修改或废止并向社会公布。(牵头单位:市政府法制办)

    (十四)探索推进政府立法。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X法法》规定,做好立法调研、起草、审议等工作,探索地方性政府规章制定,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提高立法质量。(牵头单位:市政府法制办)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

    (十五)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监督。认真执行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接受询问和质询制度。认真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发挥传统媒体监督作用,加强与新兴媒体互动,重视运用和规范网络监督。对群众投诉举报、反映的问题,依法及时调查处理。(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十六)发挥专门监督作用。保障和支持审计、监察等部门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公共资金、国有资产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加大行政问责力度,坚决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庸政怠政,坚决惩处失职、渎职。(牵头单位:市审计局、监察局)

    (十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X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X〕19号),紧紧围绕深化改革、促进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助力政府建设推进公开,细化工作任务,加大公开力度。重点推进市场监管、政务服务、决策执行和落实、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围绕增强公开实效,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集中化水平。(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七、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十八)提升行政复议能力。深入落实省政府安排部署,加快推进行政复议申请受理、审理、决定、履行、监督考核等方面规范化建设。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推动行政复议机构、人员、经费及场所、装备合理配置。实行行政复议决定履行回执制度,强化行政复议决定的落实。健全案件审理机制,创新审理方式,充分运用调解、和解手段依法解决纠纷、化解矛盾。(牵头单位:市政府法制办)

    (十九)落实行政应诉规定。积极配合人民法院的行政审判工作,支持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认真落实《X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对人民法院依法受理的行政诉讼案件,依法积极应诉。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尊重人民法院司法建议和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牵头单位:市政府法制办)

    八、完善依法行政保障机制

    (二十)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政府常务会议和部门领导班子会议每半年听取一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谋划和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对不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本县区本部门一年内发生多起重大违法行政案件、造成严重社会后果的,依法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报告制度,12月底前各县区政府要向市政府和本县区党委、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情况,市政府各部门向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工作情况,报告要通过报刊、政府网站等向社会公开。(牵头单位:市政府法制办)

    (二十一)完善推进落实机制。把本工作计划中所列工作作为X年度全市依法行政考核主要内容,建立以“一平台、两抓手、一带动、一考核”为主体的“1211”依法行政推进体系。“一平台”即建立依法行政网络督导平台,明确督导对象、督导内容、督导方式,反映工作进度、完成情况及工作成效,并进行统计分析,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两抓手”即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
    “一带动”即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通过示范典型带动,促进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提升;
    “一考核”即依法行政专项目标考核,健全考核制度,充实考核内容,创新考核方式方法,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发挥依法行政考核引领作用。加强定期检查、专项督查和社会评议,对工作推进不力、问题较多的及时约谈、责令整改、通报批评。(牵头单位:市政府法制办)

    (二十二)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坚持政府常务会和部门领导班子会每季度学法制度。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根据需要举办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或法治讲座。坚持条块结合,采取举办培训班、执法知识竞赛等多种方式,有计划、分步骤组织实施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牵头单位:市政府法制办)

    (二十三)形成工作合力。切实发挥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作用,进一步明确各成员单位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工作职责和工作重点,各司其职,加强协调,形成共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长效机制。各县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切实履行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职责,发挥好统筹协调、督导检查的作用。加强政府及其部门法制力量建设,认真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牵头单位:市政府法制办)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篇4

    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一、总体要求:

    2019年,是我镇党委、政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一年,是全力打好三大攻坚战的开局之年,也是加快社会经济发展的关键一年,更是县委、政府和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对本届党委、政府寄予厚望,充满希望的一年。为此,镇执法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目标,充分发挥党委、政府职能作用,通过大力加强法制建设和培训、强化执法检查和监督、积极开展政策调研和综合协调工作,进一步建立完善工作制度,推进依法治镇工作上台阶。

    二、工作要点如下:

    (一)以贯彻落实《法治湖南建设纲要》(以下简称《纲要》)为主要内容,强化依法治镇,加强依法行政检查和监督

    1、制定执法检查规则。按照《纲要》和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结合本镇实际,积极探索XX镇的目标、任务,以及实现目标的措施和办法,制定XX镇行政检查办法,为全面提高全镇依法行政提供较长时期的蓝图。

    2、抓好普法工作。深入开展好《行政诉讼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计划生育法》、《林业法》《土地法》、《水法》、《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和涉及三农方面的各种法律、法规及规章的学习活动。同时结合本镇实际,加强对普法工作的思考,有计划的有重点地开展《纲要》以及相关法规的教育培训。

    3、充分利用全国普法宣传日和12﹒4宪法颁布日主题教育活动,用展示牌、横幅、宣传标语和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加强法律法规宣传与普及。

    4、认真落实《纲要》操作规程,积极加大管理措施落实情况的调查与检查。

    (二)认真落实执法检查规则,强化依法行政监督

    1、加强依法行政机关执法检查和监督工作。落实考核评议办法,开展依法行政质量考核评议,按照县委、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实施意见,有计划地对各执法机关进行执法检查和执法质量考核,今年计划抽查1-2个单位,统一安排,全面进行一次依法行政检查。

    2、加强部门的监督。细化量化机关有关科室依法行政考核标准和办法,健全完善执法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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